朱国华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国华教授主持“首届浦江法治论坛”
11月29日下午,首届浦江法治论坛暨司法改革研讨会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滨江厅召开并举行了论坛揭牌仪式。论坛经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指导,由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联谊会主办。
治论坛主席程天权,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王秀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林嘉,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会长李振宁,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浦江法治论坛执行主席崔永东,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副总经理张凤明,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秘书长朱国华等嘉宾出席论坛并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原副主任孙万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张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副主任张新,浙江省温州瑞安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等嘉宾发表主题演讲。
本次论坛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罗志先和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秘书长朱国华先后主持。
程天权:司法改革进程中需一种责任制来保证公正
这个论坛的举办,有许多非常重要的社会基础:一个是中国进入现代法治阶段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发展令人瞩目;第二是社会发展很快,各类矛盾,特别是制度上、法律上和人们的行为规范的冲突表现得最集中、最严峻。在这样的情况下,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确实还不能说是尽善尽美的,问题非常多。
有一段时间国家觉得发展太重要了,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于是“铁手腕、铁面孔”等就成为先进的理念,但其实是顾及了效率,却失去了更重要的一面——“公正”。司法改革进程中需要一种责任制来保证公正,这非常重要。
王秀红: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深水区
“司法改革”论坛主题对当前司法改革的深入开展,乃至于整个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界和司法界的有识之士只有共同携手、勇于探索,司法改革才能推进,社会法治建设才能顺利地进行。
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深水区,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主要在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等重大方面。目前,这些措施正在进行试点或即将开展试点。
这些内容涉及的面非常广,比如遴选委员会、单独序列管理等,特别是从律师和法律学者中遴选法官、法官助理,还有一些职业保证等诸多内容。这既是人民法院面临的巨大挑战,更是司法改革面临的重大机遇。
林嘉:司法公正的实现对现有体制提出挑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构建法治国家、法治中国是我们一个非常坚决而伟大的任务,而司法公正是整个依法治国方略中重要的基础和核心。
司法改革或者司法公正的问题,最重要还是“公正”两个字,司法公正的实现对我们现有的体制提出了很多的挑战。这个体制问题怎么去改?怎么去破?司法资源的配置怎么解决现有的难题?怎么去保证司法机构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怎么样实现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功能?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探讨的。
李振宁:要重视“法比权大”等根本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支持举办这个论坛,一方面可以团结各方面法律界的校友,另一方面,也愿意和人大的博士后一起探讨一些问题。法律总的来讲要公平公正,要司法独立,要法比权大,解决一些根本问题。以往有这种情况,明明法律上写着,但领导写个条子就办了,这个法就没有公信力,而且上行下效。这不行,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法治。
崔永东:对浦江法治论坛三个期待
浦江法治论坛的宗旨有三点:第一,凝聚人心,联络感情,增进友谊。第二,要促进发展。要促进上海市的法治发展、要促进中国的法治发展,还要促进个人法律事业和法律职业的发展。第三,打造高端。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这个论坛打造成一个高端的品牌、高端的平台,促进学界和实务界之间的交流。
此外,还要打造一个高端的智库,让这个论坛出思想、出智慧、出理论、出精品,为中国的司法改革、法治进程提供一种理论引领、学术支撑和制度优化。昨天(28日)的司法学论坛和今天(29日)的浦江法治论坛就像日月相照,珠联璧合。今后,将这两个论坛打造成上海法治领域的两座高峰,双峰对峙,互相促进,是我们的愿望。
张凤明:新华社为司法改革进程积极贡献力量
我们现在的深化改革必须要靠法治深化改革,才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就像火车的跑道必须要有轨道一样,火车顺着轨道运行才能保证不脱轨。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是新华社下属机构,是新华社和上海市政府战略合作的重大成果,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的载体和功能性平台。好的声音需要广泛传播和引导社会共识,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愿意尽自己的力量,提供更多高端的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为完善中国现代化司法改革的进程,让更多人关注中国法治化进程,让大家理解司法、信任司法、支持司法制度的改革,从而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力量。
朱国华:法治需要民间平台
中国的法治、中国的司法改革需要民间平台和民间声音。国家的司法和民间的司法,应该是比翼双飞的。民间司法虽然不像国家司法那样有强制性、执行力,但民间的司法和文化,就像长江黄河之水,滔滔不绝。没有民间司法力量的支持,没有民间文化的底蕴,中国的司法改革路途就太遥远了。
孙万胜:司法改革的三个问题和两个建议
自1999年以来最高法发布了四个司法改革纲要,从具体部署状况、从改革方法上看,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中央提要求,各个系统具体部署,各个具体的实务部门开拓创新,但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部门思维,二是反映了理论准备不足。第二,在改革措施上,项目的关联度或者整体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在司法改革理论建设上,实务界和理论界还没有形成共识。
第一个建议,司法实务部门和理论界应该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共同组织一个研究课题组,设立司法改革理论建设的课题,尽快提供研究成果给中央做决策。第二个建议,今后的司法改革,应该建立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平台,而不仅从各个部门的角度实施。
谢鹏程:院领导是否入额以办案为前提和条件
当前司法改革中争议最大、误解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员额制。员额制是法院、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法官、检察官的人员限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当前中央确定的39%员额制比例基本上是合理的,是符合当前实际的,但是还有改革的空间的。
院领导、中层干部要不要入额以办案为前提和条件,能办案的及将要进入办案岗位的人才能入额,入额以后必须办案,而且要有最低办案数量的要求。一定要建设一个合理的退出机制,可以主动的退出,也可以通过数量、质量的考评,合理体面地退出。
李玉生:法官员额制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法官员额制实施的重要意义:第一,可以建设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第二,可以相对统一案件的裁判标准;第三,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员额制设定以后遇到的案多人少这一最大的问题,有几点解决思路:一、基层法院可以保留助审员或者设立见习法官;二、配备足够的审判辅助人员;三、充分运用现有的诉讼程序,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切实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此外,刑事案件也要充分应用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尽快确立刑事案件的速裁程序。
盛美军:“捕诉资源整合”不是简单的“捕诉合一”
改革应该以保障公平正义和效率为出发点,既要保证个案的质量,同时要保证诉讼监督的效果。捕诉资源整合机制包括机构、职能、运行、人员、办案等方面的整合,既包含有目标管理的统一培训,还有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队伍管理的统筹培养,因此,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捕诉合一”或“一个人批捕一个人起诉”。
通过实施捕诉资源整合的机制,主要达到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强化了侦捕诉衔接,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有效提高引导侦查取证权威性;二、用制度优势弥补监督盲区,使侦查监督落到实处,为人权保障提供坚实基础;三、便于发挥侦查监督和公诉人才的聚集优势,科学配置人力,明确办案责任;四、有效提高检察官的职业素能,增强责任感和职业尊荣。
孙海龙:增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使命感
一、提高对本轮司法改革的整体认识。这一轮司法改革,从整体上把握,可以用“三位一体”来概括,即司法管理体制的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改革。
二、把握本轮司法改革针对的主要问题即司法不公。
三、探索并遵循司法权的运行规律。应当严格遵循审判权作为判断权和裁量权的运行规律,要彰显审判权的中央事权属性,充分体现审判权的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和终局性的特征。
四、切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正视一个矛盾,即公正的追求与效率兼顾的矛盾。加强两个“建设”,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的建设,加强审判组织的建设。
张湧:自贸区营商环境 法治化排在第一位
过去做开发区时,所谓的营商环境更多指招商引资返点税,土地便宜一点,资金给点优惠等等。但今天在自贸区的框架下做营商环境,强调的是软环境、制度环境,核心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排在第一位。
自贸区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第一个是负面清单,第二个是权力清单。所谓的特事特办、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都不符合自贸区的游戏规则。那么自贸区现在的游戏规则是什么?自贸区要制定一个准入标准,只要符合这个准入的标准,不管是外资、国资还是民资都可以实施。
韩正书记曾说,自贸区最大的亮点就是负面清单,最大的难点是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现在政府的思路是放开管理,从审批变为备案了,备案之后是否能用法治化的方式管好?
放开和搞活是自贸区的重要精神。第一,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不仅对外资,而且对民资、国资都是放开。第二,创新驱动。第三,改革。
目前监管的基础设施还非常不完善,尤其是信息共享平台,政府现在的信息共享都是蜂窝煤式的,上下沟通,横向不通。现在正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云政务把这些数据打通。一个是G2G,政府和政府之间数据要打通;另一个是PPP,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要能够形成沟通。工商局和税务局把数据开放给了APP定餐平台,这些餐饮企业都能跟政府数据做匹配,这样就没有作假的余地了。
张新: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现状及困难
首先,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特别重大,是因为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要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命光荣,源于上海一直是改革的先行者、排头兵,现在要加一句破冰者。任务艰巨,因为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有八项重点任务,其中有一项就是中央批准的五项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
第二,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碰到了三个困难。第一,上海司法改革方案取消助理审判人员,且市委明确规定,办公室主任等领导干部不能入额。第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问题。通过改革,上海目前审批一线的力量配比比改革前多出了1.
4%,另外45岁以下的入额法官比改革前提高了4%,硕士以上提高了4.1%,平均的任职年龄已经达到18年。第三,职业保障。其中有两大块,一是单独的职务序列,另一个是薪酬待遇问题。对此上海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包括薪酬比例按照43%分配,还有遴选统管等。
鞠海亭:司法改革对法官办案压力非常大
第一,司法改革对于法官的压力非常大,人才流失很严重。瑞安法院一年大约受理2.5万到3万个案件,是温州案件最多的法院,有法官职称的人员有120个。统计结果表明,执行法官人均180件未结的案子,就像小山一样压在他们身上,实在是太累了。
第二,目前司法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办案人员需要配备齐全。法官必须要有助理或辅助人员。香港一个法官一年办1000个案件,那是一个团队处理的,而不是一个人。而瑞安法院一个法官最多跟一个辅助人员。因为瑞安法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试点单位,去年瑞安市政府给其增加了109个临时工帮助办案,但这远远不够,而且他们的待遇也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