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论导向]印小天遭“插刀”,算是娱乐圈的牺牲品吗
印小天
“印小天惨遭骗婚”的新闻持续到今日,已经从足够震惊的狗血新闻,渐渐演变成了一场可以对峙的娱乐圈插刀站队风波。
除了在印小天当年惹出的“打女人”风波时,李晨涉嫌“插刀”这些以外,还有就是最近的平时不太跟是非沾边的黄觉,也出来表了态。
李晨当年被封为“插刀教”教主,如今已经贵为范爷的男人,无论是身段咖位还是人设,都会令其觉得不舒服,所以公事公办地发了声明。律师声称要对“插刀说”付之于法律。但声明只是否认,并未对细节给予澄清或者详细的解释。
倒是黄觉的长微博显得有点重视,他回顾了这场五年前的风波,然后关键词是“印小天想泡她”、“她膈应”、“没让亲”、“破口大骂”等等。大概情绪前因和当时的细节算是都有了。黄觉大概是被网友怼得不耐烦了,关于自己的当年“站队”本来没什么,但可能是自己有话说但又非当事人吧,只能结尾说了句“希望当时人和涉及的人都出来把这事情说清楚”。
事到如今有必要把发生在2012年的这桩“男演员打女演员”的事件再捞出来重新打量下。据说当时是拍戏的男女演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分歧,进而导致口舌之争和肢体接触,因为女演员边潇潇发了微博,导致事情被放大。不管在五年前还是今天,男人打女人都是相当严重的指控,很显然,这样的公开会引起轩然大波。只是当时的明星玩儿微博等自媒体,还不是今天这般拘谨,除了引发吃瓜群众的热议以外,还招来了李晨、杜淳、黄觉等一票明星纷纷站队。他们跟当时愤怒的群众几乎一致,选择相信边潇潇的说法。当时杜淳还在微博上跟印小天称兄道弟,李晨跟印小天也算是相交甚久,他们出来表示相信边潇潇的说法,那也就意味着将印小天打女人的说法瞬间坐实了。
后来现场视频被公布出来,无论从哪个角度都难言印小天动手打了边潇潇,这个“罪名”自然也就被洗白了。但当时那些站队的“反对派”却没见人出来,对于自己当时的“意见”做个说明。也就是说,这事儿以当事人没什么事儿也没继续追究地过去了。
如今李晨发了指代不清的声明,不知道算是继续坚持站队无误呢,还是仅仅对于“插刀”的说法表示不认同?那当时的那些微博(尽管早就删除了但截图还在啊)算是什么意思呢?
至于黄觉的说法就有点纯纯的感性色彩了。首先他只听了女演员的一面之词,因为他跟对方合作过,并表示“是个很好合作的人”,就选择了相信对方的说法——这当然是犯了偏听偏信的感性毛病了,如果要介入一件事,当然要在知晓来龙去脉和所谓真相的情况下再表达意见吧,尤其是指控男人打女人这种事,当然要有十足的把握时才能“挺身而出”吧,仅仅是为了表达仗义,就太有意思了。
这事儿跟前不久的“指控女教授父亲性侵女同学”差不多一个逻辑,网友见到“性侵”这种字眼,当然要来上一句“渣”、“无耻”,但事情的真伪此时还没经过鉴定。对于这么严重的指控,发一篇微博,找来数年前的人出来在公共平台上指证一下,当然不是合适的解决途径。如果真是这么严重的事情,那应该首先求助于法律,而不是这种“随随便便”地所谓“爆个料”。如此轻慢,对人对己都不合适。
黄觉的不服气发了长微博,说明心里还是在意的,不管是关乎自己的名声,还是想知道真相,都是一种维系公平的态度。但其实这里还是有着“偏见”,比如什么叫“想泡她,她觉得很膈应”呢?这种属于两个人之间私下里的情况,这样由第三方公开说出来首先就是自己“轻”了;其次,就算一方想追另一方,这种事儿女的跟另外一个男的讲了,这也不够尊重人吧,以此来认定将推搡指认为殴打的正义性,也是戏太多。这里固然跟印小天当时可能的自负和性格有关,比如当时他就被指摘说有点性格缺陷,即便人品有问题,这也不是将事实误会成另一种颜色的合理理由。“膈应”不是“误解”自己被打的理由。
可是,尽管你有耐心看到这里,对于所谓的“事实”恐怕可能跟大多数人一样,也是没有多大兴趣知道了。本来就是陈年旧事和芝麻小事,即便洞悉了真相也不能让人的工资涨上一点。事实不重要了,在大众文化的传播语境里,比事实更重要的是风评、口碑等所谓群众的意见。意见一旦达成,也就变成了新的也是更重要的“事实”。
那么印小天的遭遇算是娱乐圈里的悲剧,或者他个人算是这里的牺牲品吗?试着将“众口铄金”这个词颠倒过来想一想,或者再看一遍鲁迅八十多年前写过的杂文《论人言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