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文判了几年 四职于一身的吴永文 相继交出权柄
褪下警号为“000001”的警服后,曾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四职于一身的吴永文,在2012年9月11日,在年满60周岁后的三个月内相继交出权柄。吴永文判了几年这个中央专案组并没有公开。
提前得知此消息后,吴永文专门抽出一天时间,率公安厅在职高级干部,陪同离退休厅局级干部前往武汉市局与省厅参观、餐聚,展现自己执政几年来,全省在侦查技术、监控设备等硬件方面的进步。历任老厅长退位时,并无此举。
从2012年6月次第卸下实权起,这位排名第11位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就在等待退休。但2013年1月,吴永文被中央专案组带走调查,其妻亦被要求协助调查。
据了解,吴的问题至少包括生活腐化、涉嫌违规使用社保基金、在公安系统尤其是消防系统违规进行人事调整以及违规干预案件审判等。
据《财经》信源,吴永文在位时,湖北省公安系统内部不乏对其举报者,消防系统严重超编的问题,亦进入公安部考核部门的视野;在湖北遇挫的外地商人,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央申诉该省政法委对于案件的非正常干预;他任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社保厅)厅长时的副手胡新时,于2012年12月被查。
吴永文之后,上述四职将不再由一人肩挑,湖北省公安厅厅长不再由省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其公安厅长职务的继任者为时任公安部行动技术局局长曾欣,省委政法委书记则由分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张昌尔接任。而全国仅有七省(区)的公安厅长仍由省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分权改革已呈定势。
涉嫌违规使用社保基金
生于湖北荆门的吴永文,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12年12月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身份参加第十一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以民办教师生涯起步,升至副省级高位,吴永文用了44年。1994年底,在历任公社、区政府干部等职务后,42岁的吴永文出任荆门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一位退休的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对《财经》记者评价,当时吴说话实际,不见官场常见的套话,待人接物也较为干练。荆门的社会治安状况在全省名列中上。
随后,吴升任荆门、荆州两级担任党政副职,并表现出很强的上进心,他开始持续向省内一些重要的理论刊物撰文,既有《邓小平对毛泽东统战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这类政治文章,也不乏《当前地方财政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之类的业务探讨。
2003年1月,吴永文来到省城出任省社保厅厅长。任内,吴克服“非典”影响超额完成新增就业计划,积极争取社保资金,夯实劳保平台建设,因此颇受省人大述职评议调查组的好评。
胜任这份工作并不容易。湖北地处华中腹地,是国家老工业基地,离退休人员占实际缴费人数的三分之一强,社保资金长期入不敷出。2002年全年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68.73亿元,实际支出92.47亿元,即便加上中央补助,仍有23.74亿元资金缺口。
在吴上任的2003年,该厅全年征收社保费的增幅达25%,他五次陪同省领导进京,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32.8亿元,较上年增幅25%。
同时,他给外界的印象是严管资金,力克贪腐,如2003年至2004年督促县市处理违纪案件30余起,六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生活简朴,在住房、用车等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遵守纪律。任厅长以来,没有以权谋私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反映。”一份写于2004年中的省人大述职评议调查报告如此评价吴永文。
但水落石出,来自湖北省政法系统的消息显示,全省社保系统最大的违纪者,却是吴永文本人——他涉嫌违规使用社保基金,金额在1亿元以上,这笔资金流向商业活动。尽管事后如数归还,但违规操作存在巨大风险。
在任职社保厅长期间,吴永文还与一名女下属保持婚外情。当时这位情人的丈夫曾提出离婚,但她以“有这层关系,方便做生意”为由说服丈夫放弃。其夫随后倚仗吴永文的关系驰骋商海,后因骗取就业经费、套取社保资金等领刑,与吴永文不无关系。这名商人丈夫出狱后,以吴与其妻交往的视频,以及其妻参与运作人事的部分证据,向中央部门举报。
2012年12月20日,吴的前副手、该厅分管社保基金结算中心的副厅长胡新时在办公室被带走,该厅证实目前正在“等待组织结论”。
不正常人事任免
自2006年3月起,吴永文离开社保系统,在鄂州完成了市委书记的锻炼步骤,为期一年半。此后,他跻身省委常委,2007年9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并于次年初出任省公安厅厅长,加上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职务,登上权力巅峰。
就任公安厅长之初,吴曾请退下来的老厅长、副厅长吃饭。一位在场的离休副厅长回忆,他在饭桌上表现得踌躇满志,“原来我在基层,你们在台上,我在台下;现在我在台上,你们到了台下。我要做好工作,才对得起你们这些老革命。”
然而,在其任公安厅长的最后数年,公安系统尤其是消防系统出现了大量不正常的人事任免,举报人认为源于吴永文大量安插亲信或是利益交换。
2011年下半年,武汉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卸任,武汉市对于接任者本有安排,但吴永文坚持任用一名自己的亲信。这场市厅之争以武汉退让收场。
熟悉湖北省公安系统的观察人士指出,公安条线干部的任命有其程序。以一名地市级公安局长的任命为例,一般由地方党委推荐人选,上报省公安厅征得同意,后者虽有否决权,但一般尊重地方的选择。厅长直接下派干部的情况不多。
湖北省消防招待所位于紫阳东路69号,离老公安厅仅3分钟步程,其中一个豪华套间长期空置,只对吴永文开放。一位省公安厅退休中层干部称,这里是吴卖官收钱所在地,级别一般为处级、团职干部,消防系统是重灾区。
“他经常定下名单后,拿给厅党委说,你们议一下。”这位退休干部告诉《财经》记者,消防系统近年来跑官盛行,吴任厅长后期,近乎明码标价,处级、正团职的价码一般在50万元以上,亦有花了钱没搞定者。 这一过程的中间人至少包括吴永文的妻子和情人,以及一个名叫覃子斌的恩施州地产商人。
接近覃子斌的人士透露,覃系街头出身,早年凭借当地公安局的关系倒卖监控设备发家,又借开发房地产获得上亿身价。此后,他反过来帮助当地公安干部跑关系,在2009年结识吴永文。吴家的保姆即是覃从恩施物色的,而覃的儿子在军校毕业后被分到云南边防部队,亦由吴调任武汉市消防支队积玉桥中队,一路升任。
2010年,一封六人署名的实名举报信在网上公布,指与覃交往甚密的时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涉嫌买官、受贿、包庇等。
湖北省纪委进行调查,将谭免职,谭此后出任州武装押运公司总经理。这个处理结果在公安系统内部引起哗然,时任公安厅厅长即为吴永文。
前述原中层干部透露,覃子斌公开炫耀与吴永文的关系,其能“办事”的口碑逐渐在公安圈子里流传,恩施州一个消防支队官员想离开当地,即通过覃找到吴,被安排在武汉市任职。
在吴永文的建议下,覃子斌还在武汉注册公司,准备在省城房地产业大展拳脚,不料在当年因敲诈勒索罪入狱,获刑五年。同案获刑者刘毅,是恩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原教导员。据了解,吴永文的情人至少参与三桩卖官案,这部分证据因被其丈夫获得并举报,成为吴被调查的证据之一。
消防系统乱象
“消防系统是双重监管,既属于现役部队,又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执法者不像执法者,部队不像部队,成了两不管。”一位湖北消防总队副团职军官对《财经》记者解释,在人事任命上,一名团职干部的任免只需公安厅长签字,无需经过地方组织部门,人事制度漏洞由此成为一个巨大的寻租空间。
这位军官介绍,这一现象之所以集中于副团职晋升正团职,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消防系统虽以“肥缺”闻名,但到正团职才会有真正的实权。二是因为《现役军官法》规定,副团职任职的最高年龄为45岁,若以此转业,地方在接收时安排的职务往往难以令人满意,这让到龄者非常焦虑。2011年,浙江省消防总队政委陈永利曾因“批发”贩卖团职干部而落马,此“市场需求”即为一大背景。
2010年,湖北省消防总队选拔10余名正团职干部,最终录取了20余名,且整个过程未经过“双推双考”。前述军官也参加了考试,他透露,当年有50多人参与考试,36人过了笔试,但在最后的考核阶段,笔试成绩分列第三与第七者莫名出局。
按当时的规定,副团职晋升团职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副团职干满三年;曾任支队级副职;任党委成员一年以上;接受过“预提干”培训。但一批不符合条件者——有的没经历过副职,有的没培训,有的群众反映平平,甚至不乏“带病提拔”者,却得以入选。
消防系统团职干部的任命程序通常为,消防总队出方案,由总队党委向公安厅上报,厅政治部现役办审核,厅党委开会研究,厅长签字。整个过程的最关键处在于厅政治部的审核。
在人选公布以前,消防总队领导曾将初步意见名单交给省公安厅,但在沟通过程中,吴加入了大量自己的人选。2012年,在前一次超编干部还没消化完的情况下,省消防总队再招12名正团职干部,这次又超编了两名。
消防总队领导见到反馈的名单后,对其中一名工作平平、群众反映也平平的副支队长有异议。吴表态说,“中央号召提拔年轻干部,可以高配一个,不占12人的编制,出了问题我向部里做检讨。”
审核阶段,名单在厅政治部与消防总队之间来回拉扯,导致1月4日面试完,按常规进程一周内公示的正式名单,却拖到3月下旬才出来。由于人满为患,连并无编制的宜昌消防接待站也被塞进了两个正团职干部。
“消防系统内部怨声载道,正团职泛滥成灾,即便搞到了,如果位置不好,连成本都捞不回来。”前述原中层干部透露,消防系统的非正常人事安排多达十几个。他曾听一位熟悉吴的人士感叹,“吴永文要么不出事,一出就是大事。”
《财经》记者获知,2012年12月,公安部考核组在对湖北消防系统的考核意见中,曾明确指出正团职干部存在严重超编的问题。
一位时任省公安厅党委成员告诉记者,自己并非没有注意到人事任免上的种种异动,“我在党委会上当面提出过,但他(指吴)就是不按程序办,我们也没办法。”
插手司法审判
在2008年7月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吴永文以省委政法委书记身份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坚定审判工作的政治导向。
在司法实践中,以浙商楼恒伟案为代表,一批在湖北惹上官非的民营企业家,在其干预下涉嫌被“打土豪、分田地”。伴随着当事商人通过媒体和律师在各种公开场合不断喊冤,对湖北招商环境的负面影响尤大。
2005年,武汉房地产商人杨胜全因无力偿还贷款,不得不将土地搁置六七年的万全城项目股权,部分转让给浙商楼恒伟、陈玉兰夫妇。后因股权纠纷,杨胜全于2007年5月在湖北省高级法院起诉楼恒伟夫妇。在立案后,省高级法院认可了楼恒伟夫妇的管辖权异议,将此案移送至浙江省高级法院。
杨胜全因此撤诉。楼氏夫妇力求解决纠纷,选择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反诉。该院在开庭两次后,将要判决之际,未料此民事纠纷竟一夜之间变成了刑事案件。
2008年底,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致函杭州市中级法院,以此案刑事问题没搞清为由,要求后者中止审理。
楼恒伟遂赴黄冈市公安局,就管辖权问题进行咨询。“土地和公司都在武汉,我们搞不懂为什么案子会由黄冈公安来办。”陈玉兰对《财经》记者称,对方答复,杨胜全状告存在合同诈骗,省公安厅指定由该局管辖。
2009年5月,楼氏夫妇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拘,后被逮捕。一张暂扣款物收据显示,在此案侦查期间,楼氏夫妇位于杭州的公司向黄冈市公安局指定账户汇款3000万元,名义为暂扣款。在经过两次退查程序后,2010年9月,依照上级指示,黄冈市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将楼公诉至黄冈市中级法院。
多家媒体现场见证的庭审显示,公安机关对楼恒伟存在明显的刑讯逼供行为,而公诉方提供的证言材料中,多人的证言大量一致,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致,存在串供嫌疑。一名参与作证的证人表示,“无论我怎么说,只要不符合他们(警方)的意图,他们都说不是事实。”庭审后的两次专家论证会上,高铭暄、马克昌、陈光中、赵秉志、周道鸾等法学界权威均对本案发表意见,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黄冈市中级法院也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审委会,一致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正欲审判之际,却收到莫名要求,将案件审理上报至省高级法院,而省高级法院的审委会在拖延六个多月后仍未给出意见。此时,楼恒伟已被超期羁押。
有鉴于此,2011年8月,省委政法委召集两级公检法和政法委共八家单位召开协调会,在法院方面明确表示“合同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都不成立的情况下,省委政法委仍要求将本案定为自诉范畴的侵占罪,要求一审法院“抓紧落实”。
黄冈市中级法院据此于当年11月以侵占罪,为楼恒伟定刑两年零九个月——值得注意的是,领到判决书之时,楼已身陷囹圄两年零八个月。经被告方上诉,目前,该案正处于发回重审阶段。
“这就是个民事纠纷。”一位参与办案的法院系统人士曾表示,“我也知道这是个错案,但凭我的能力,我没法纠错。”陈玉兰曾向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等部门递交申诉材料,举报时任湖北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于案件的干预,媒体亦对此质疑不断。
“政法委书记要管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司法厅、安全厅、民政厅,这些部门一把手人事权的任命,他有很大的话语权,再兼公安厅一把手,权力太集中了。”前述离休副厅长反思说。正如武警部队以前归公安部管,中央发现这样造成公安的权力太大,在1995年将其划归中央军委管。所以,现在中央倾向于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长,在地市一级,这个趋势也在慢慢强化。
《财经》记者获知,此案由中央纪委与湖北省纪委联合办案。当地政法系统高层人士透露,吴永文目前被控制在邻省。等待他的,或许正是他曾熟稔的司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