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图片 南怀瑾的女人李素美 南怀瑾遗产纷争 (图)
据2014年8月《华夏时报》报导,大概2003、2004年开始,南怀瑾就没有再授权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新书,后来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南怀瑾选集特别珍藏本》10卷,也是原来24本书的再版。南怀瑾去世后,复旦大学出版社把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5本书纳入选集,变成12卷29本。有关知情人透露,复旦出版这5本书没有获得南怀瑾继承人的授权。
维权官司是“无奈之举”
针对大陆图书市场的乱象,南怀瑾陆续进行清理。从1990年到2000年,南怀瑾本人和其代理人刘雨虹、王伟国陆续与复旦大学出版社签订了13本书的出版合同。2001年,因刘雨虹年届八十且身体抱恙,郭姮妟继而成为南怀瑾的著作权代理人。此后,郭姮妟以代理人身份与复旦大学出版社签订了11本书的出版合同,加上此前13本书的再版合同,复旦大学出版社一共获得南怀瑾24本书的出版权。
据2014年7月《华夏时报》报导:2012年10月4日,即南怀瑾逝世后第5天晚上,南怀瑾家属、学生及太湖大学堂工作人员在大学堂主楼一楼召开会议,李素美主动发言说:“老师(南怀瑾)的著作版权、版税的问题,于理于法都是属于南家的子孙。”
一、大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从法定。
据2014年7月《华夏时报》报导:2012年10月4日,即南怀瑾逝世后第5天晚上,南怀瑾家属、学生及太湖大学堂工作人员在大学堂主楼一楼召开会议,李素美主动发言说:“老师(南怀瑾)的著作版权、版税的问题,于理于法都是属于南家的子孙。”
有了这个良好的开端,南家子女向世界袒露了自己的胸襟。
老古文化成立后,先后出版南怀瑾著述50多种,成为南怀瑾著述的主要出版机构。
南怀瑾虽然没让子女跟随在自己身边,但他德高望重,热情好客,身边追随者如云。20世纪80年代,南怀瑾在台北传道讲经时,权倾一时的蒋经国亲信王升、“总统府”秘书长马纪壮、陆军司令彭孟缉、上将刘安祺、中将萧政之、中央大学校长余传韬,以及许多政商名流都追随在他身边。李素美和李传洪姐弟就是在这个时期认识了南怀瑾。
此外,复旦大学出版社和老古文化均无法解释,既然南怀瑾已于2004年把所有已经出版和未经出版的著作权赠与老古文化,为什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至2008年,继续将稿费直接支付给南怀瑾个人?而且在2004年之后,南怀瑾授权上海人民出版社、东方出版社出版其著作时,郭姮妟均在场而一直没有提出异议?其他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著作,稿费均直接支付给南怀瑾个人,郭姮妟也没有提出异议?
南家、李家签署的处理南怀瑾遗产的会议纪要。
1991年,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南怀瑾的《孟子旁通》等2本书,印数达5万多册;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金刚经说什么》等5本书,首印就是2万册;1994年,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禅海蠡测》和《禅话》等书,开机数是6万册;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南怀瑾演讲录》和《南怀瑾与彼得·圣吉》两书,一开印就是10万册。
此外,还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等,都出版过南怀瑾的著述。
2012年9月29日,著名文化学者、国学大师南怀瑾在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太湖大学堂辞世,犹如一颗巨星陨落,震惊海内外。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唁电中说:“先生一生为弘扬中华文化不遗余力,令人景仰,切盼先生学术事业在中华大地继续传承。”
不少名人离世留下巨额财产引发官司纠纷,南怀瑾辞世后也留下巨额财产,引发了一连串官司纠纷。所不同的是,名人遗产官司大多发生于直系亲属之间,南怀瑾的遗产之争则发生在南怀瑾子女和追随者李传洪一家之间:南家子女希望合法继承南怀瑾的遗产,然后捐献成立怀师基金会传承先父事业、弘扬中华文化;李氏家族则称,南怀瑾已将其创办的实业之股权转移给李素美之女、李传洪的外甥女郭姮妟,属于己有。
四、老师的有形、无形资产部分请Sami在一个月内提供书面材料(例如版权权属等文件、合同等)。
南怀瑾,1918年生于浙江省乐清县黄华镇殿后村,生平致力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著述颇丰,流传甚广。晚年定居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独资成立吴江太湖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下称“文化公司”),以及吴江太湖大学堂教育培训中心(下称“太湖大学堂”)和吴江太湖国际实验学校(下称“实验学校”),影响巨大。
法院又进一步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中心,依照其国家专利的方法,对签字形成时间和打印文字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但老古文化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均拒绝对打印文字包括南怀瑾的私人印章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记者注意到,南家子女和李氏家族的官司纠纷,主要集中在南怀瑾的著作权收益,其间牵涉到老古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下称“老古文化”)的股权纠纷;太湖大学堂和实验学校的股权利益;南怀瑾私人物品及收藏的图书、字画、古董等三方面。
南怀瑾
遗产争端因此发生,后来演变成官司纠纷。
南怀瑾书写天下为公。
目前,南家子女和代理律师对李氏家族提供的这些证明真实性都有质疑,要求对方提供原件进行鉴定。
巨额版税今何在
根据当时台湾的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为13人,且半数以上必须是在台湾有居所的台湾居民。因此,南怀瑾指定了除他本人之外的12人代持股份,包括学生古国治、李淑君、儿子南一鹏,还有厨房做饭的阿姨余金对等。后来台湾修改公司法,将公司股东必须13人改为7人。
此时南怀瑾已从美国移居香港,为调整股权方便,南怀瑾签署了若干空白格式股份转让通知书,以便台湾老古工作人员呈交股份变更文书,但南怀瑾一直是老古文化的所有人。
南家和李家的情缘本应好好珍惜,为何在南怀瑾辞世不久,两家就对簿公堂?
见证人:李慈雄、牟炼
原标题:南怀瑾遗产纷争:留下什么遗产?为何对簿公堂?
《会议纪要》内容如下:
第二天(10月5日)下午,南小舜、南一鹏、南国熙、李素美、郭姮妟5人再次进行会谈,约定对南怀瑾的遗产进行清点分工和造册,并形成《会议纪要》,由5人签字认可,同时约请南怀瑾的两位弟子李慈雄和牟炼一同参加,作为见证人。
虽然南怀瑾生前并未书面表示取消郭姮妟的代理权,也未将复旦大学出版社的24本书另行授权给其他出版社,但在2003年后,南怀瑾再没有让郭姮妟代表其签订新书的出版合同,他把新书全部授权给其他出版社,而且出版合同全部由自己亲自签署,事实上已终止了对郭姮妟的委托。
2012年11月2日和4日,南家子女分别在台湾《中国时报》和浙江《温州日报》发表《关于南怀瑾先生遗产处置声明书》,表示将属于子女们的权益全部捐献给拟成立的非盈利公益机构,暂名怀师文化基金会,将多方邀请南师学子及社会贤达参与管理,并由该机构继续弘扬南师之精神与教化,回馈国家社会。
以下是南怀瑾一位弟子写的怀念文章,是我所读过的南门弟子怀念文章中写得最切实的一篇。
意想不到,后来事情发生变化。
南怀瑾著作等身,走销市场。他自从1955年7月出版第一本着作《禅海蠡测》,到2012年9月辞世,共出版各种版本著述70多种,有的还被译成英、法、日、韩、意、葡等语言流通。据复旦大学出版社社长贺圣遂介绍,他们出版的各个版本的《论语别裁》,累计销售已超过100万册。
据南国熙介绍,2012年11月初,他联系李传洪、李素美根据10月5日约定,11月6日下午到太湖大学堂继续商谈处置南怀瑾遗产事宜。11月5日晚6时54分,郭姮妟给他发了一份电邮,让他6日下午2时30分到台北她们母女委托的理律法律事务所开会商量。
南家子女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因著作权纠纷对簿公堂时,李氏家族出示了几份证明:一是南怀瑾于2001年1月31日签署授权郭姮妟代理大陆著作权事宜的《委托书》;二是郭姮妟于2001年6月8日签署的《使用许可证书》,其中有“南怀瑾作品在中国境内权限专属台湾老古”等条款;三是2004年9月9日,南怀瑾按每股1万元新台币价格,将所持的50股老古文化股权转让给郭姮妟。
而在2004年9月21日由郭姮妟担任主席主持的老古文化临时会议记录里,变成南怀瑾所持的80股中的73股股权转让给郭姮妟,成为祗持有7股的小股东,连董事都不是。依郭姮妟之说,早在十数年前,南怀瑾就把已出版和未出版的著作权益转给她。
2012年7月,南怀瑾曾起诉海南出版社、地震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和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他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它们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刊登致歉声明。
诉讼获胜后,南怀瑾将获得赔偿款全部捐赠给北京桂馨基金会,用来奖励优秀乡村教师。足见南怀瑾不愿让人利用他来谋取私利,而是引人为善,希望大家多做公益。
南怀瑾对子女的教育培养十分严格,他的6个子女成年后都独立生活,从不依赖父亲的声望或帮助谋取非分利益。但这种教育方式并不妨碍父子之间的亲情,南怀瑾常用诗词家书来传达自己对家人的思念,其子女也经常拜见父亲。
尤其在南怀瑾晚年,子女逢年过节都会按照中国传统的礼教,不远千里来向父亲磕头问安。子女们严格遵从父训,平时很少过问父亲的公事,以至于南怀瑾觉得自己对家人过于严苛,深感内疚,辞世前多次面对儿子南小舜、南国熙说:“我对不起你们!”
三、衣物等老师的私人物品,请永会师、宏忍师主负责清点清单造册,一个月之内为目标,能早尽快,立即开展。
2012年11月6日,南小舜、南国熙等南家子女按约去太湖大学堂清点遗物,却被拒之门外。打电话给李家人,一直没人接听。
南怀瑾一生有过两次婚姻,生有四男两女。其和生活在大陆的原配夫人王翠凤生有两子,分别是长子南宋钏、次子南小舜。1949年春,南怀瑾去台湾,后与杨晓薇相识结婚,生育两男两女,即长女南可孟、次女南圣茵和三子南一鹏、幼子南国熙。
据上海友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南小舜的代理律师邬铁军介绍:诉讼中,南小舜提出《赠与书》是伪证,理由是南怀瑾对重大事情处理均是本人手写,而不是在打印文字上签字,怀疑郭姮妟将南怀瑾签字的空白纸张上套印了赠与的文字。经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初步认定签字为南怀瑾本人签字,但对签字形成时间,包括打印文字形成时间无法做出判断。
南小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一直试着与李家沟通,但没效果。我们子女没有一人想把父亲的遗产占为私有。老师是天下人的。即使继承了遗产,我们都会依照父亲的遗愿和理想,用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事业。现在李家把遗产占为己有,所以我们通过打官司维权,实在是出于无奈之举。”
1990年,南怀瑾的著述开始在大陆出版。追随南怀瑾近半个世纪的老古出版社原总编辑刘雨虹受南怀瑾委托,到大陆与复旦大学出版社商谈出版事宜,最终授权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一书,并一炮走红,在大陆引发了“南怀瑾热”。此后,许多出版社争相出版南怀瑾著述。
签字确认上述五项决议:郭姮妟、南一鹏、南国熙、李素美、南小舜
五、李素美、Sami委托律师,南师家属委托律师协同依法执行。
二、书、字画等老师的私人物品(包括笔、图章等),请谢锦烊、欧阳哲主负责清点清单造册,一个月之内为目标,能早尽快,立即开展。
南怀瑾究竟留下什么遗产?双方为何对簿公堂?其间孰是孰非?原因何在?近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走访了有关当事人,并根据公开报导和双方诉讼材料,对相关事件进行了梳理。
现为台北市私立薇阁中小学董事长、财团法人薇阁文教公益基金会董事长李传洪,家境富有,念中学时就拜读过南怀瑾的《楞严大义今释》,以为是明清时代的人所著。30多岁时,朋友郑淑敏第一次带他去见南怀瑾,李传洪还声明自己一不学佛,二不打坐。
不久,他就忘记了自己的“声明”,开始追随南怀瑾。后来,他又介绍病体在身的姐姐李素美跟随南怀瑾学习,李素美同样得到很大收益。从1982年拜师追随南怀瑾,一直到南怀瑾离世,李家姐弟是南怀瑾发展文化事业的主要支持者之一。2012年10月,李传洪接受《今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我不懂发心,也不懂愿力,祗想做好老师的马前卒。”
2007年,南怀瑾与上海人民出版社签订了5本新书的出版合同;2008年开始,南怀瑾与东方出版社(系人民出版社副牌)展开长期合作,生前先后与其签订了12本书的出版合同,包括《小言黄帝内经与生命科学》《禅与生命的认知》《老子他说(续集)》等。目前,大陆市场上的南怀瑾著述主要集中在东方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而且这3家出版的图书互不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