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斌的后代 程斌:廉政防线的"守门人"
作为军人,他曾是优秀战士、部队标兵;作为检察官,他一干就是三十三年!出生在军营、成长在部队、历练于莆田32303部队94分队。他退伍不褪色,始终保持军人的优良传统,自觉把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和好传统带到检察工作中来,甘于吃苦,勇于奉献,敢于监督,谱写了对党和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他,就是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斌。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现有编制62人,在编61人,其中干部54人,职工7人,由17个内设机构组成。建院30多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省市级基层检察院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0年以来,连续五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多年来不仅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还为省市两级院输送了大量的业务骨干,其中不乏有“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黄雯等先进典型。
这些骄人的业绩,离不开一支作风严明、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打造这支优秀的队伍,纪检监察工作功不可没,从事10多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程斌也为之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他本人因此也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勤钻研转角色,从“旁观者”到“领导者”
刚进检察系统的程斌同志,是一名小法警,是院里各类案件的“旁观者”。面对全新的工作他没有退缩,而是拿出了在部队养成的韧劲,发扬军人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大家都不看好的情况,他挤出时间学习法律,钻研经济检察业务和法律知识,从一个个法律术语开始,扎马步打基础。
在大家看来是浪费青春的情况下,他将一个个美妙的夜晚投入到一条条法规、一个个真题、一本本法律书中去。只有他懂得坚持的意义,只有他能最深刻的感受到进入厦大法律系学习的那份喜悦。
正是这点滴的付出,奠定了程斌同志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在工作中“边学边干边摸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成为一名熟悉法律,精通经济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于1993年2月至1998年2月担任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在老干警的眼里,那是“检察院最辉煌的时候,1997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双先会集体一等功’、同年又先后被省、市院评为‘1993-1997年度先进集体’”。 而程斌的爱人汤瑞兰同志回忆起那段日子时,却心有余悸。
她说“嫁给程斌,我很放心,他是个好人,是一个正直的人;而嫁给他,我又很不安心,他办起案来‘很铁头’”。是的,在反贪局担任局长的那些日子里,他总是亲自带队到各地取证,常常一去就是好几天。
为了一个案子,他默默加班,刨根问底,常常错过了与家人团聚的节日。他曾在取证途中见义勇为,和小偷单打独斗;他曾连续加班,多日未眠,恍惚间摔倒在家门口。“铁头”,一句看似简单的本地话,只有和他共事的同志,才能感受到那是份怎样的拼命和坚韧;只有和他志同道合,共同为检察事业打拼的妻子才能理解和支持。
在那些个被称为“领导者”而实为“参与者”的日日夜夜,程斌同志和局里的干警们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44.16万余元,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741.1万余元。
公生明廉生威,忠诚履职倡廉风
“公生明、廉生威,要求普通干部做到的,领导要带头做到,只有这样才能带好队伍,树立纪检监察的权威”,这是程斌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2年6月,他被任命为顺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走上了专职纪检干部岗位。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岗位特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执纪监督问责得罪他人在所难免。他常常说:监督是保护、执纪是爱护。既然承担监督使命,就要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不能摆架子、做样子,要有“啄木鸟”精神,把“病树”治好。
他总是竭尽全力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诫勉,做到抓早抓小、教育在先,对违纪倾向及时制止。
他担任纪检组长以来,加大了检务监督的力度,一方面,抓好对自侦案件的办案监督,加强对“一案一监督”、同步录像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着重查找办案人员有无程序不规范、尺度不统一等问题。
另一方面,抓好日常管理制度督察,既着手对院内干部人事调整、重大项目支出、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督察,也把对公务接待的标准审查、公务用车审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定期召开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严格落实平时谈心谈话、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四项谈话制度,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提醒,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
抓监督搞创新,源头防腐出实招
程斌同志任纪检组长后,深感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关键在于从源头防止腐败,根本在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他深入办案一线调研,认真总结系统内外反腐倡廉工作经验,钻研新时期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致力于长效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先后修订《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执法办案权力清单、建立部门日常考查和纪检监察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严明执法办案纪律要求。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在院接访大厅及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置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廉政责任追究制和建立廉政承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档案制。建立了检察人员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定期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程斌同志始终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赞誉,他饱含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地耕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