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效果好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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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以来,濮阳县法院认真核查一批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录入发布,有力地震慑了"老赖",敦促部分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重视,完善制度.濮阳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进一步学习该司法解释,把握该解释的内涵,充分理解司法解释的精神.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信用惩戒制度等相应制度,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逐级审批,慎重录入.濮

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以来,濮阳县法院认真核查一批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录入发布,有力地震慑了“老赖”,敦促部分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完善制度。濮阳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进一步学习该司法解释,把握该解释的内涵,充分理解司法解释的精神。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信用惩戒制度等相应制度,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

逐级审批,慎重录入。濮阳县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审批工作采用逐级审批,承办人出具纳入失信名单执行决定书,并由局长把关,主管院长审批。各级领导认真、严格地审核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发布工作,使真正的“老赖”曝光于全国人民面前,确保不冤枉任何一个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对于曝光后的失信人,如果及时地履行了法律义务,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删除。目前,该院已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1名自然人和2个企业均已及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且在信息发布后有9人及时履行,取得良好效果。

积极联动,形成合力。濮阳县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同时,该院还将整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声讨”失信被执行人,使其无所遁形;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舆论、教育等多种手段,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截止目前,该院已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赖账户”10人,通过电视台、电台等形式,公布赖账名单10人。同时,向社会发放失信被执行人宣传单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