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告诉你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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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补领步骤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