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糠疹和梅毒的区别 应遵循4治疗原则
梅毒玫瑰疹皮疹分布在躯干、腰部、四肢、掌趾,而玫瑰糠疹主要胸、季肋部、上肢多见,膝以上及掌趾多无皮疹;梅毒无先驱斑或母斑,而玫瑰糠疹有;梅毒皮疹如指甲大小,圆形玫瑰色红斑,表面光滑无鳞屑,不痒,而玫瑰糠疹的皮疹出现母斑后继续发斑,椭圆淡红斑,表面糠状鳞屑,痒;梅毒损害,头部虫蚀状脱发,口腔、推头年末疹,而玫瑰糠疹没有头部及粘膜疹;梅毒会出现全身淋巴结肿大及血清检查阳性,而玫瑰糠疹没有。
玫瑰糠疹是常见的炎症性皮肤病,好发于躯干和四肢近端大小不等,数目不定玫瑰色斑片,其上有糖状鳞屑,本病有自限性,一般持续6~8周而自愈。但也有经久不愈的情况,由于很多玫瑰糠疹患者延误治疗后容易遗留色素沉着。应及早治疗。
病因
尚未明确。因为本病有季节性发作,皮疹有自限性,很少复发,初起为前驱斑,又未发现任何确定的变态反应性的物质引起本病,因此多数认为与病毒感染有关。研究结果提示玫瑰糖疹的发病与柯萨奇B组病毒感染有直接关系。此外,真菌、细菌感染或螺旋体等其他微生物的病源说法也未被证实。也有人认为是某种感染的一种过敏反应或胃肠中毒的皮肤表现。
临床表现
本病多发于青年人或中年人,以春秋季多发。初起损害是在躯干或四肢出现直径1~3cm大小的玫瑰色淡红斑,有细薄的鳞屑,称为前驱斑,数目为1~3个。1~2周以后躯干与四肢出现大小不等的红色斑片,常对称分布。开始于躯干,以后逐渐发展至四肢。斑片大小不一,可直径0.2~1cm大小,常呈椭圆形,斑片中间有细碎的鳞屑,而四周圈状边缘上有一层游离缘向内的薄弱鳞屑,斑片的长轴与肋骨或皮纹平行。可伴有不同程度的瘙痒。少数患者的皮损仅限于头颈部或四肢部位发生。
有少数患者开始皮损为红色丘疹,可互相融合成斑片,这类患者常有剧痒,称为丘疹型玫瑰糠疹。
另有一类患者,发病急骤,无前驱斑,多在下腹部或大腿内侧出现大片红色斑片或斑丘疹,有剧痒,损害迅速扩至躯干与四肢,这些损害渐渐在中央部位出现结痂性损害,痂皮脱落而呈玫瑰糖疹样皮损,这类患者可能是自身敏感性反应所引起,故称之为玫瑰型自身敏感性皮炎。
检查
组织病理:表现为非特异性慢性炎症的改变,表皮可见灶性角化不全,轻度棘层增厚,海绵形成和细胞内水肿,真皮浅层有中度血管扩张,水肿和淋巴细胞浸润。
诊断
根据前驱斑,好发部位,皮疹的形态有典型红色圈状游离缘向内的糠状鳞屑性斑片,皮疹长轴与皮纹平行,不难诊断。
鉴别诊断
需与下列疾病鉴别:
1.银屑病
皮疹好发于四肢伸侧及时膝部,有银白色鳞屑,刮除鳞屑可见奥斯皮茨氏征(Auspitz征),早期皮疹冬季加重,夏季消退或减轻,病程长,易复发。
2.脂溢性皮炎
皮疹好发于头、面及胸部,头发部位皮疹可见油脂状鳞屑,可有脱发,躯干部位皮疹无特殊排列特征,也无前驱斑。
3.花斑癣
在躯干部位皮疹排列无特殊性,真菌性接镜检阳性。
4.梅毒
斑疹性梅毒损害大小一致,并很快变为淡棕色,无鳞屑或仅有少许鳞屑,有全身淋巴结肿大,血清反应阳性。
治疗
因为本病有自限性,故治疗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症状和缩短病程。
1.一般治疗
在急性期禁忌热水洗烫和肥皂外洗。禁用刺激性较强的外用药。临床上见到许多患者由于局部护理不当使病情加重,延长病程,或转变成自身敏感性皮炎。
2.抗组胺药物
可适当应用抗组胺药物,例如扑尔敏,赛庚啶,特非那丁及克敏能等,也可用维生素C。
3.中医中药
中医的治疗原则是清热凉血,祛风止痒,一般用凉血消风汤有效,轻型患者可用紫草,水煎服,每日一次有效。
4.紫外线照射
急性炎症期过去后,要是采用紫外线斑量照射能促进损害的消退。
5.外用药治疗
可采用炉甘石洗剂外涂。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诊断
1.流行病学病史
有不安全的性接触史;孕产妇梅毒感染史;输注血液史。
2.临床表现
有各期梅毒相应的临床表现。如为潜伏梅毒则无明显临床表现。
3.实验室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取患者的可疑皮损(如硬下疳、扁平湿疣、湿丘疹等),在暗视野显微镜下检查,见到可运动的梅毒螺旋体,可作为梅毒的确诊依据。
(2)梅毒血清学试验 梅毒血清学试验方法很多,所用抗原有非螺旋体抗原(心磷脂抗原)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原两类。前者有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等,可做定量试验,用于判断疗效、判断病情活动程度。后者有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梅毒螺旋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TP-ELISA)等,特异性强,用于TP感染的确证。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感染梅毒后,首先出现IgM抗体,随着疾病发展,IgG抗体随后才出现并慢慢上升。经有效治疗后IgM抗体消失,IgG抗体则持续存在。TP-IgM抗体不能通过胎盘,如果婴儿TP-IgM阳性则表示婴儿已被感染,因此,TP-IgM抗体检测对诊断婴儿的胎传梅毒意义很大。
(3)脑脊液检查 梅毒患者出现神经症状者,或者经过驱梅治疗无效者,应作脑脊液检查。这一检查对神经梅毒的诊断、治疗及预后的判断均有帮助。检查项目应包括:细胞计数、总蛋白测定、RPR及TPPA试验等。
鉴别诊断
1.一期梅毒硬下疳应与软下疳、固定性药疹、生殖器疱疹等鉴别。
2.一期梅毒近卫淋巴结肿大应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引起的淋巴结肿大相鉴别。
3.二期梅毒的皮疹应与玫瑰糠疹、多形红斑、花斑癣、银屑病、体癣等鉴别。扁平湿疣应与尖锐湿疣相鉴别。
并发症
1.梅毒孕妇可传染胎儿,引起死产、流产、早产,导致婴儿的先天梅毒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健康。
2.梅毒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引发脑膜血管病变、脊髓痨、麻痹性痴呆。侵犯心血管系统,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者可致死。
3.梅毒螺旋体损害骨骼、眼、呼吸道、消化道等系统,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严重者导致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梅毒的流行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因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社会负担加重。梅毒还可影响家庭的稳定。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