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的分类按什么划分的? 医务人员三级防护必须知

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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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7种急

《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7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这四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乙类二十六种传染病

破麻布,百钩悬;(破伤风、麻疹、布鲁氏菌病、百日咳、钩端螺旋体)

飞禽集合吸脑肝。(非典、禽流感、流脑脊髓膜炎、结核、血吸虫、乙脑、乙肝)

灰犬热,红梅寒,(脊髓灰质炎、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猩红热、梅毒、伤寒、副伤寒)

白米登临艾滋坛。(白喉、阿米巴痢疾和细菌性痢疾、登革热、淋病、AIDS、炭疽)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医务人员的三级防护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甲型H1N1流感留观室、甲型H1N1流感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