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严禁房企炒作“学区房”
近日,九江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管理活动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炒作“学区房”,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义务教育平等入学的社会氛围,
九江市针对近年来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虚假“学区房”广告宣传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管理活动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在其公开销售广告中使用“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也不得在其内部发行的有关销售彩页广告,或在室内打出的广告条幅进行任何涉及“名校”“学区房”的宣传。同时,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签订各种形式的接受商品房购房户入读的合同或协议,严禁书面或口头承诺接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商品房购房户子女入学。
该市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一经发现学校周边商品房有利用“学区房”等不实广告进行宣传的,应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制止和处罚措施。(记者何深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