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房祖名"撞刑"是巧合吗? 法官:依据量刑标准作判罚
宣判后,主审法官杨晓明就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在线解答和释法。对于网友提出的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审理张默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杨晓明解释道:“被告人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抓获,在审查起诉阶段,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一次。我院于2015年1月16日接到检察院移送此案,经审查,于2015年1月19日立案,1月27日开庭。各个阶段均严格遵照了刑事诉讼法有关办理刑事案件期限的规定。”
检方指控张默两次容留他人吸毒——2014年4月到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东城区其住处两次容留吴某某、周某某、徐某某吸食毒品大麻。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张默在海淀区他人居所内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抓获。这与此前网传张默十几次容留他人吸毒的说法大相径庭。
杨晓明说:“自己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属于违法,后者才是犯罪,本案是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对两次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作出的认定。”
张默与房祖名刑期均为6个月,也引起了网友的质疑:“是巧合还是有其他原因?”对此,杨晓明也给出了回应:“我们严格按照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据量刑规范化的标准,结合本案具体案情,做出上述判决,与其他因素无关。”华西都市报记者荀超综合报道
2014年7月底,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据张默交代,三人曾十余次在自己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2014年7月31日,北京警方通报:演员张默因吸毒被查获。张对吸毒事实供认不讳。这已是张默第二次因吸毒而被警方行政拘留,他曾于2012年初,因聚众吸食毒品而被顺义警方抓获,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
1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房祖名等人吸毒事发已经5个月,由于认罪态度好,并有自首情节,房祖名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根据法院判决,房祖名将于2月13日获释。今年除夕是2月18日,这也意味着房祖名可以于春节前回家,与父亲成龙和母亲林凤娇过年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