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峰律师 方舟子微博披露深圳大学老师孙海峰抄袭玉溪师院方波老师的论文

2017-07-13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方舟子微博披露深圳大学老师孙海峰抄袭玉溪师院方波老师的论文方舟子,论文,抄袭科教文体孙海峰:是对方在引用;方舟子恶意中伤,不道歉就走法律程序玉溪师院:不知道这件事,学院没有方波老师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又在他的新浪微博掀起风波.前天下午6点5分,他的微博披露: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2007年发表的论文<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与玉溪师范学院方波.季红丽老师2004年发表的<由"自然"之道和"虚静"说看〈文心雕龙〉中的道家存

方舟子微博披露深圳大学老师孙海峰抄袭玉溪师院方波老师的论文

方舟子,论文,抄袭

科教文体

孙海峰:是对方在引用;方舟子恶意中伤,不道歉就走法律程序

玉溪师院:不知道这件事,学院没有方波老师

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又在他的新浪微博掀起风波。前天下午6点5分,他的微博披露: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2007年发表的论文《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与玉溪师范学院方波、季红丽老师2004年发表的《由“自然”之道和“虚静”说看〈文心雕龙〉中的道家存在》论文大量雷同。从发表时间看,是孙抄别人,还抄出不通的错别字。对此,孙海峰说,方舟子纯属“恶意中伤”,如果方舟子不公开道歉,将走法律程序维权。

方舟子说,从发表时间看,是孙抄玉溪师范学院两名老师的论文,且还抄出不通的错别字。如:“远荣辱”变“达荣辱”,“三才”变“二才”,“天地万物”变“大地万物”,“之”变“主”。在微博中,方舟子还附上一张图片,用红色字体标出两篇论文的雷同之处。

此后,方舟子还发表微博称,孙海峰的本科是长春科技大学地质专业,研究生才去汕头大学学文学,算是半个理科生。“这种水平,理科生、文科生都可以鄙视他。”方舟子还进一步举例,孙海峰抄袭玉溪师范学院方波、季红丽的论文时,把引文中的错误也照抄了过去。

例如,“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都缺“万”字;“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4个句子结构一样,3个标点符号也应一样,但都是前面一个逗号,后面两个顿号。“这些低级错误表明他读不大懂古文,只能是他抄别人。”

“看来戏是越来越精彩了。希望方舟子能对今天的言行负责。”对方舟子的披露,孙海峰也在微博上回应:这篇文章是他2002年读博期间的一份学习作业,并投稿到3家杂志社但未刊出(本人保有原始文档)。2007年修改完善后拿出来发表,之前他一直不知竟在2004年被盗用。他本人已向公安部门举报,被盗途径正在侦查。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孙海峰。他称,他与方舟子原本没有个人恩怨。近日,他出于对学术的“兴趣”,在微博上参与了对方舟子妻子抄袭别人论文的评论。此后,方舟子就“盯上我了”。

《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确实是他在2002年读博时的一份“学习作业”,原题为《“自然”本义探》,当时除了作为作业上交并放在网上与同学交流外,并向杂志社投稿但未刊出。“我还留有底稿。”方舟子在微博披露此事后,昨天中午,他与玉溪师范学院的方波、季红丽老师取得联系。

对方承认,两人在写论文时,从网络上参考了他的论文。但因网络上的论文没有原始出处,两名老师引用时也就未加注明。“电话沟通后,我也不打算再追究他们。

我们已达成谅解。”孙海峰称,方舟子在微博上对他完全是“恶意中伤”。“他如果不公开道歉,我将走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昨天下午3点37分,孙海峰在新浪实名微博上发表了《就本人作品被方舟子恶意中伤为抄袭的公开声明》。

“我不知道。”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玉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季红丽老师,对方称,她当时只是帮助方波收集整理材料。“不知道论文有没有抄袭。”对于方波,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的老师称,学院并没有名为方波的老师。记者又联系了玉溪师范学院办公室和科研处,他们均称,学院老师众多,都不认识方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