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3大变化剖析

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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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3大变化剖析 5月11日讯 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现在大家每个月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大家肯定会有疑问,如果要提取出现在的公积金,那么能提取出来吗?能提取多少公积金呢?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三大变化 第一.公积金提取变化:公积金提取仅转入个人联名卡 北京拟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而以往

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3大变化剖析

5月11日讯 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现在大家每个月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大家肯定会有疑问,如果要提取出现在的公积金,那么能提取出来吗?能提取多少公积金呢?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三大变化

第一、公积金提取变化:公积金提取仅转入个人联名卡

北京拟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还可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若这一拟规定正式实施,则将进一步杜绝公积金骗提风险。

第二、公积金贷款变化:非京籍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以往的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规定,并没有对“在北京工作且具有公积金账户的非北京籍职工”有过明确要求,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则首次提出了非京籍职工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在北京工作且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京籍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除北京和原籍两地外,在其他地区购房的不予受理。同时指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

第三、积金存缴变化:56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服务

市民提取公积金可选择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不用再去管理中心了。为了便利于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现已设有56个银行网点试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支取、查询等服务。

网点还提供免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服务,除了窗口办理外,现场还有一台柜员机可以自助办理,没有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只要带上身份证,3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好自己的联名卡。

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其中购房办理首次提取公积金,如果是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上月,北京公积金简化提取手续,如果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只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

而租房首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包括:提取申请书、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租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备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

1、租房提取过公积金 按首套房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此前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2、外地房不影响北京首套房认定

王女士有北京户口,只是一直没有买房。最近听闻新政实施,因此有了申请公积金的念头。不过在此之前父母曾经在外地以她的名义购买过住房,她名下的异地住房会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吗?

新政已经放宽了对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只要是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即便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可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3、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

林先生近日想要换房,他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经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首套房买房认定?

按照新政规定,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认名下在京是否有住宅,而对于此前是否曾支取过公积金并无要求。

4、商房组合贷首付比例“二者取其高”

杨先生想要在北京买房,他最为关心的是,如果使用组合贷的话,首付比例应该如何认定?

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这就意味着,目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应为30%。

5、房屋面积不影响公积金申请

王小姐家近日看上了一套110平方米左右的大三居住宅,但是又觉得房屋面积过大,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有些不划算,所以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出手。公积金新政实施后,房屋面积还会影响首付比例的认定标准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取消了首套房贷中对房屋面积的限定,无论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超过90平方米,首付都执行2成的标准。具体到北京市场来讲,由于房子的总价较高,所以总价超过150万的房子,一般都需要加上商业贷款,做组合贷,因此很多房子在首付认定上仍然会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