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治疗
妊娠合并甲亢治疗:
(1)孕前:因甲亢对胎儿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如确诊甲亢,应待病情稳定1~3年后怀孕为妥,用药(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期间,不应怀孕,应采取避孕措施。
(2)孕期处理
1)甲亢孕妇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注意胎儿宫内生长速度,积极控制妊高征。
2)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透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应继续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在妊娠中、后期抗甲状腺药物剂量不宜过大,一般以维持母血TT4水平不超过正常上限的1.4倍为度,也即可有轻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时才用抗甲状腺药物。抗甲状腺药物中,丙基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断甲状腺激素合成,且阻断T4在周围组织中转化成发挥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平迅速下降。常用剂量丙基硫氧嘧啶150~300mg/d,或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后可逐渐减量。在预产期前2~3周不用药,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有效量。丙基硫氧嘧啶用量每天保持在200mg以下,他巴唑在20mg以下,胎儿发生甲状腺肿的可能性极小。对于在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是否加用甲状腺激素的问题有争论,因甲状腺激素不易通过胎盘,使用后反而加大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但联合应用能消除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和预防胎儿由于抗甲状腺药物的影响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肿大。
3)由于抗甲状腺药物能迅速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有人主张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后行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并取得良好效果,但目前一般意见认为妊娠期应避免甲状腺切除术,因妊娠期甲亢手术难度较大,术后母体易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和喉返神经损伤,并且手术易引起流产和早产。
4)β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心得安)的应用,剂量10~20mg,每日3次。普萘洛尔对甲亢孕妇是一种有效的治疗药物,能缓解由于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引起的全身性症状。普萘洛尔作用较快,效果较好,适用于甲亢危象和施行紧急甲状腺手术的快速准备。但β受体阻滞剂在早期心力衰竭或代谢性酸中毒病人中会促使急性心力衰竭,在全身麻醉下会引起严重低血压,长期应用普萘洛尔可使子宫肌肉张力增高,导致胎盘发育不良,以及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故在妊娠期甲亢中不宜作为首选药物。
5)产科处理:妊娠合并甲亢,治疗得当,妊娠能达足月,经阴道分娩和得到活婴。甲亢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妊娠合并重度甲亢,早产和围生儿的死亡率较高,并有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可能,故孕期要加强对甲亢的观察和控制,定期随访胎儿胎盘功能和防止早产。
6)产褥期处理:产后甲亢有复发倾向,产后宜加大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关于产后哺乳问题,虽抗甲状腺药物会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功能,但我们认为应结合产妇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来考虑是否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