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舒先秦史十讲 《先秦史十讲》(徐中舒)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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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第一讲 论尧舜禹禅让与父系家族私有制的发生和发展 1.三代以前的部落酋长 夏代以前的黄河流域不仅没有统一的国家,而且没有统一的经济文化类型和历史民族区(莫?格?列文.恩?恩?切波克萨罗夫<经济文化类型与历史民族区>,<民族问题译丛>,1956年6月,<民族学专辑>).因为东方的龙山文化和西方的仰韶文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化区,所以古代历史记载中的所谓夏代以前的帝王,在我们看来,假定那些人是真正有过的话,也不过是部落和部落联盟的酋长而已.<史记>.<左传

第一讲 论尧舜禹禅让与父系家族私有制的发生和发展 1.三代以前的部落酋长 夏代以前的黄河流域不仅没有统一的国家,而且没有统一的经济文化类型和历史民族区(莫?格?列文、恩?恩?切波克萨罗夫《经济文化类型与历史民族区》,《民族问题译丛》,1956年6月,《民族学专辑》)。

因为东方的龙山文化和西方的仰韶文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化区,所以古代历史记载中的所谓夏代以前的帝王,在我们看来,假定那些人是真正有过的话,也不过是部落和部落联盟的酋长而已。

《史记》、《左传》、《国语》和先秦子书对于夏代以前的帝王是记载得比较多的。但是,他们说这些帝王活动的区域,基本上限于黄河流域,而且,也没有盘古的出现。盘古是南方民族传说中的祖先。

夏曾佑曾经在数十年前说《后汉书》中记载的盘瓠或者就是盘古(见夏曾佑《中国古代史》第一章第六节“上古神话”的案语)。即使如此;在后汉以至六朝时代,盘古还没有成为中原传说中人类共同的祖先。

西汉末的纬书把中国历史拉长到几万年,也还没有盘古出现。只有三国时代吴国徐整的《三五历记》才开始记载开天辟地的盘古。其后有梁彳弋任肪《述异记》也曾涉及盘古祠墓。这都属于南方民族的传说。到了赵宋时代刘恕作《通鉴外纪》,罗泌作《路史》,盘古才成了中国传说中人类开天辟地的祖先。

这可能是南方民族融合于中国的缘故。我们看现代南方瑶、畲民还是盛传着盘古或槃瓠,这是他们祖先的传说。 在这篇文章中,我只谈北方的系统。

《史记》说古代的帝王黄帝、尧、舜、禹等以及商、周的先世稷、契,都是一族的。他们的世系是这样的:这个世系不是太史公捏造的,他根据的是“古文”的资料《五帝德》和《帝系姓》两篇。现在这两篇资料都收在《大戴礼记》中。

但是有许多人不承认这个系统,另外提出一个“三皇五帝”的系统来。 皇甫谧《帝王世纪》说: 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高阳(《史记正义》作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 《世本》以太昊伏羲氏、炎帝神农氏、黄帝为三皇,以颛顼、少昊、帝喾、帝尧、帝舜为五帝。

《帝王世纪》之说就是根据《世本》的。这个三皇五帝系统是把东方民族传说的太昊、少昊与西方民族传说的尧、舜、禹糅合为一,其可靠性更在《史记》之下。

在我们看来,司马迁整理的系统是有相当根据的。他所根据的“古文”,是战国时代六国流传下来的资料,而这些资料保存了古代人民对于过去的酋长各据一方或互相代立的次第的,至于酋长与酋长之间是否有血缘关系那不是重要的。

这些传说的次第,经过战国的史家们根据当时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要求,从他们生活在私有制社会形成的父子世继的观念出发而整齐划一起来的。所以,它并不符合真正原始社会里的氏族长或农村公社的酋长不世继而由推举产生的制度。

司马迁采用它,是因为司马迁以为这是合乎私有制父死子继的制度,是“雅驯”的,是“不离古文”的。所以他抛弃了汉代流传的对于黄帝的许多“不雅驯”的传说,而著成了《五帝本纪》。 我们假定尧、舜、禹是属于仰韶文化系统,太昊、少昊属于龙山文化绷统。

可是,有人说,尧墓在山东的濮县,舜渔于雷泽,这又是发生在东方的事。可能,这是东方和西方的文化开始融合以后,双方争祖先而引起的传说,是不足为凭的。

这在后面我们还有说明。 , 严格说来,黄帝、唐尧、虞舜都不过是古代传说中部落联盟的酋长,不是什么统一国家的皇帝,事实上当时也没有统一的国家。因此,那样整齐的世系是不可靠的。《史记》记载的世系不合理,还可以从下列的事实得到例证。

照前述的世系来看,黄帝是第一代的话,唐尧应该是第五代,舜应该是第九代,从亲属的近支来说,这两代是不可能在时间上接近的。舜和禹的情况也是如此,禹是第五代,也不可能接受舜的禅位。

还有,黄帝这个名词,就不可能是原始社会中产生的。就以殷、周时代王公名称而论,王亥、王季、公刘、公非等称呼,王或公之后系以人名是当时的尊称,是比较原始的称谓,是真实的,太王、文王、武王、成王,王之前加以分别,这是后起的:如太王原称公亶父,到文王时才追尊为太王。

同例,可知黄帝、炎帝等称呼也是后起的。黄帝是阴阳家假设的居于中央的、以土德王的君主,完全是假托的。同例南方属火,神农以火德王,故神农又名炎帝。

远古部落或部落联盟酋长的代立,采取推举制,不是父子相继,这是民族学中有根据的。如《三国志?乌丸传》注引《魏书》云:乌丸“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也"。像这一类记载在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历史上,是常常可以见到的:根据这个原理和我们前面肯定尧、舜是部落或部落联盟酋长的看法来研究禅让制度,就可以消除许多后人的附会,而接触到历史的事实真相了。

2.尧、舜、禹的禅让 我们觉得《尧典》可能是春秋时代或战国早期的书籍。

它的成书年代不能早于《论语》或《左传》,因为在这两部书里讲到尧、舜的都与《尧典》不同,所以,我们首先根据《论语》来研究。《论语?尧日篇》: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同书《颜渊篇》: 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 在《论语》里关于尧、舜的事很简略,《左传》也是一样,这是比较原始的传说,就是当时有一个禅让或推选的共同基础。

在私有制和传子局面产生以前,禅让或推选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可以从少数民族史中得到例证。《三国志?夫余传》: 旧夫余俗,水旱不调,五谷不熟,辄归咎于王,或言当易,或言当杀。 可见夫余也曾经产生过原始社会的酋长推选制度,当其酋长被认为不称职的时候,原始社会的成员就要另行推选新的酋长。

这种推选制度,只存在于原始社会时期,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它必然遭到历史的否定。辽的耶律阿保机由推选的酋长变为终身的皇帝,就是非常好的例子。

《新五代史?契丹传》说: (契丹)其部族之大者日大贺氏,后分为八部……部之长号大人,而常推一大人建旗鼓以统八部。至其岁久,或其国有灾疾而畜牧衰,则八部聚议,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

被代者以为约本如此,不敢争。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契丹和夫余易酋长的原因,都是以生产的盛衰为主要原因。原始社会只以对自然斗争为目标,所以这里不须再附以任何政治条件,这在阶级社会是不可能的事。更值得注意的是“约本如此,不敢争”。

可见,推选制度在原始社会有深厚的经济根源和广阔的群众基础的,是为、全体人民所承认的。后来,随着经济条件的转变,发生了质的变化。《契丹传》接着说: 某部大人遥辇次立。……八部之人,以为遥辇不任事,选于其众,以阿保机代之……汉人教阿保机日:“中国之王无代立者。

”由是阿保 机益以威制诸部,而不肯代。其立九年,诸部以其久不代,共责诮之。阿保机不得已传其旗鼓……用其妻述律策……尽杀诸部大人,遂立不复代。

就这样,阿保机成了终身皇帝。原始的推选制度,在经济状况和阶级产生的剧烈变化促使之下,通过复杂的、残酷的斗争,而被父子继立的世袭制度所代替。耶律阿保机就是在这个转变中成为辽的重要君主。

通过夫余、契丹的推举制度,很可以说明禅让之传说,是有它一定的历史根源的。 不仅夫余、契丹有推选制度,就是蒙古族和满族也曾经有过推选制度。这可以从他们保存的选举制度或与推选制度密切联系的合议制度中看得出来。

元朝在宪宗以前,立皇帝,还是由忽立而台大会推举的。铁木真死,诸王百官大会而立窝阔台。窝阔台死,皇后临朝,会诸王百官而立贵由。蒙哥之立,是拔都倡议然后由诸王百官会议立的。清朝努尔哈赤死,皇太极立。

但是,与皇太极同称四大贝勒的代善、阿敏和莽古尔泰,都与皇太极同座受百官朝拜。后来阿敏忧死,莽古尔泰因事被革,代善始则依违其间,继则畏皇太极而承认其一人受百官朝拜,四大贝勒之合议制始完全崩溃。

就八旗的固山额真,最初亦选子弟中的重要人物担任,要是担任不好,也可重新选举。所以,努尔哈赤有八旗共同治理国事的指示。这是在阶级社会的初期中,也还保存有原始社会合议制或推选制的残迹。 有不少的人以为禅让制度,是儒家凭空设想出的。

要是根据民族学的研究和前述契丹、夫余、蒙古族和满族的推选制度来看,我们认为所谓禅让制度,本质上就是原始社会的推选制度。这是历史上的确存在过的真实事情,不是凭空制造出来的幻想。

只是先秦古书中所讲论的禅让制度以及后来儒家学派大加宣扬的禅让制度,都是被涂上一层深厚的粉饰。我们剥开它的附着的东西,才可以看出其真实的本来面目。一个人被推举为酋长,或者前一个酋长为后一个酋长代替,都是原始社会的必然规约,谈不上被推举的人是什么圣贤,充其量不过是当时被人认为有主持公共事务能力的一些人而已。

《尧典》说,尧禅舜,舜禅禹,都是由四岳推举的。四岳就是部落的酋长。他们推举出来的人,就是部落联盟的酋长,有点像契丹的遥辇和阿保机为八部大人所推举一样。

尧和舜是否真实有其人呢?禹所开创的夏代是否存在过呢? 尧又称陶唐氏,陶和唐都是地名。唐是晋国初封的地方,在山西太原。所以《晋公》(晋定公时物)有唐公之称。

唐字,金文作。陶即定陶。陶、唐原为两地。如殷商,是殷人先住于商后迁于殷的名称,可能陶唐名称有似乎此。据传说,尧都平阳,舜都蒲坂,禹都安邑,这些都在西方的仰韶文化区域。而陶则在东方,属于龙山文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