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岗 安徽表彰“4 1”岗位争先活动先进

201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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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警察网合肥2月6日电 记者关清.钟仓健.通讯员魏如冰报道:6日,安徽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命名表彰201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4 1"岗位争先活动获奖个人和集体.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为获奖民警和单位代表颁奖.经评选,安徽省公安厅决定命名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余伟等10人为全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十大忠诚卫士",命名绩溪县公安局政工室副教导员汪涛等10人为"十大爱民模范",命名宁国市公安局西津派出所等10个集体为"十佳所队&

中国警察网合肥2月6日电 记者关清、钟仓健、通讯员魏如冰报道:6日,安徽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命名表彰201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4 1"岗位争先活动获奖个人和集体。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为获奖民警和单位代表颁奖。

经评选,安徽省公安厅决定命名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余伟等10人为全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十大忠诚卫士",命名绩溪县公安局政工室副教导员汪涛等10人为"十大爱民模范",命名宁国市公安局西津派出所等10个集体为"十佳所队";命名100名民警为全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杰出人民警察"、99个集体为"百优所队"、1000名民警为"优秀人民警察"。

安徽省公安厅从2014年3月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4 1"岗位争先活动。

"4"即每年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争创活动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争创活动;"1"即在以上4个争创活动的基础上,每年评选命名"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100名"杰出人民警察"、1000名"优秀人民警察"和"十佳百优"基层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