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辉组织部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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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研究.指导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市委宣传部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承担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二)贯彻中央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

(一)研究、指导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市委宣传部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承担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

(二)贯彻中央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办理我市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报批手续;负责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及日常教育管理、办理任免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我市承担的为西藏、新疆及西部其他地区培养、选派干部的工作。

(三)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及建议;承担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党建工作的调研职能。

(四)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我市干部教育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县(市、区)及市直机关的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市管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协同市委宣传部做好县(市、区)及市直机关部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考核。

(七)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法院、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工作,办理有关推荐、任免手续;牵头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规划;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养。

(九) 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牵头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人才工作重大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好省、市两级高级专家、专业团队的推荐评选工作;牵头抓好全市高级专家、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研究和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对退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及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呈报工作;负责管理市委管理干部及市直机关行政编制干部的档案,对全市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承办市管干部和市直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十四)受理有关干部工作、组织工作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十五)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