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蕾风险评估中西 江西于都县检察院执法风险评估机制促规范执法
该院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首先由承办人先期预测和评估是否易于引发办案安全事故、涉检信访以及其他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行为等风险隐患,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求汇报科长、分管领导,制订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及时解决矛盾、排除风险等工作。如公诉部门承办人审查起诉时要对案件进行健康风险、身份风险、办案安全风险、舆情风险、信访风险等进行评估。
与此同时,该院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及时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把全院案件纳入办案风险评估体系,将风险评估设定为案件办理的必经程序。要做好当事人信访情况、执法投诉情况、媒体舆情等风险信息的收集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互通案件办理情况,协调办案人员准确评估、周密预案。
为保证执法风险评估机制执行到位,由一名副检察长牵头具体负责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已确定存在引发涉检信访事项风险的案件办理实行部门承办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责权明确、任务落实。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承办部门未进行预警评估或承办部门、承办人采取预警措施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执行执法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强化检察人员执法办案风险隐患意识,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该院案管办主任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