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心肌炎确诊依据是什么?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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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确诊依据 (一)具备临床诊断依据2项,可临床诊断为心肌炎.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 毒感染的证据支持诊断者. (二)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

确诊依据

(一)具备临床诊断依据2项,可临床诊断为心肌炎。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 毒感染的证据支持诊断者。

(二)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据之一,可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具备病原学参考依据之一,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三)凡不具备确诊依据,应给予必要的治疗或随诊,根据病情变化,确诊或除外心肌炎。

(四)应除外风湿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结缔组织病以

病毒性心肌炎及代谢性疾病的心肌损害、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原发性心肌病、原发性心内膜弹力纤维增生症、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心脏自主神经功能异常、 β受体功能亢进及药物引起的心电图改变。

同时专家提出:对本诊断标准不能机械搬用,有些轻症或隐匿性经过者易被漏诊,应该根据心电图等辅助检查作出诊断。

对于有发热、全身酸痛、咽痛、腹泻、头晕、疲倦等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的前驱症状要特别重视,应该做到防病于未然。特别是隐匿型心肌炎,没有明显的呼吸道和肠道感染的前驱症状,常在劳累后出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时,才发现心脏扩大、心功能减退。对患儿的威胁最大,要引起临床医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