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被变态男20分钟强暴3次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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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网络配图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加坡近日审理一起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2013年2月某天凌晨一名30岁男子林俊明(音译)在街上埋伏,随机袭击来自大陆的表演女艺人,他用手指侵犯对方,并压在女子身上强迫进行口交,在短短200公尺的大街上公然侵犯,20分钟内在3个不同地点强暴女子3次,让女子遭受极大创伤. 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导,林俊明是无业游民,事发当晚尾随一名来自大陆的27岁表演女艺人,先是在当地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强暴女子,之后又在不远处二度强行性交,最后在第3处地点3度性侵

网络配图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加坡近日审理一起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2013年2月某天凌晨一名30岁男子林俊明(音译)在街上埋伏,随机袭击来自大陆的表演女艺人,他用手指侵犯对方,并压在女子身上强迫进行口交,在短短200公尺的大街上公然侵犯,20分钟内在3个不同地点强暴女子3次,让女子遭受极大创伤。

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导,林俊明是无业游民,事发当晚尾随一名来自大陆的27岁表演女艺人,先是在当地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强暴女子,之后又在不远处二度强行性交,最后在第3处地点3度性侵女子,当时的女性目击者供称目睹他骑在女子身上,听到女子一直在哭,惊觉事态严重才急忙报警。

可怕的是,这3个地点仅有200公尺,林俊明在20分钟内就强暴女子3次,被指控用手指侵犯下体、强迫口交、强行亲吻胸部等罪名,他在审理时矢口否认,更声称“时间太久,忘了当晚做了什么。”但事后警方在草丛中捡到沾有嫌犯DNA的女子内裤,内裤上还有20多公分的撕裂痕迹,加上受害女子身上的血迹与他的吻合,因此判定有罪,除了可能面对牢狱之灾,也有可能将受到鞭刑处罚。(ETToday/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