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专家李永忠:制度反腐实现30多年未有之突破【2】
原标题:制度反腐实现30多年未有之突破
派驻机构和监督力实现全覆盖
南方日报:《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您对此有何看法?
李永忠:这是《决定》又一突破和深化。中央纪委过去只对国务院系统、对政府系统进行派驻,这次扩大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这就是全覆盖了。过去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央办公厅,都没有纪检组,这次通过派驻,就可以全面进入党委系统。再一个就是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具体怎么管理呢?下一步还可以探讨。
比如说,不一定每一个单位都要派驻,你把人员集中起来分大区去派驻可能会比逐个单位分别派驻效果要好,也避免了派驻机构打不开工作局面!因为我们纪检组就那么几个人。
值得关注的是,《决定》还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我认为还应该包括党群系统、人大和政协。反正就是有党组织的地方就应该实行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我理解的全覆盖不一定是人员的覆盖,而是监督力的覆盖。当然是有重点的派驻,有的是派出,有的是派驻,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派驻机构和全覆盖,这些变化都是比较重要的。
《决定》还有一个重点是用常态化的制度巩固“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成果,这里面有很多具体的内容。总的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腐败制度的安排,在战术上从治标入手,在战役上打好歼灭战,从而实现在制度反腐的战略设计,能真正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这样的反腐思路,才能逐步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战略目标。
关于“双规”
现阶段还要用,但要慎用少用
南方日报: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双规”有可能取消,您怎么看“双规”的现状与未来?
李永忠:第一,要用。十多年前我就讲了“两规”(党内规范说法叫“两规”,民间说法为“双规”)的适用,第一是“两规”在现阶段还要用,如果不用,高兴的只是腐败分子。因为“两规”不是腐败分子的发明,而是反腐败一线指战员的创造。
在当前腐败还越演越烈、我们的司法体制还没健全,还没能够相对独立的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的情况下,取消“两规”,高兴的只是腐败分子,所有的腐败分子会拍手称快。但“两规”的使用同样也必须严格规范,“两规”只是我们为治本赢得时间的一个举措。
我们过去虽然用了“两规”,但并没有推进权力结构改革。所以说“两规”虽然有效,但是它只是战术层面上的。如果说我们现在连战术都没有了,你还想保持高压态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第二,要慎用。在这一方面,中央和各级政府已经很重视,比如,浙江通过总结教训,已经制定了很规范的“两规”的办法,包括决定的层级机关,派守的特警部队等,乃至于全程录像和司法衔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也都在认真的设计和改革之中。
第三,要少用。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最后达到不用的目的。
关于“试点”
设“反腐实验室”走特色倡廉路
南方日报:您多次呼吁选取一些试点作为“反腐实验室”来推动反腐,您认为“反腐实验室”主要包含哪些实验项目?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来看,您觉得可能性有多大?
李永忠:第一,对党委而言,就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讲的形成一个“权力运行体系”,分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它的依据是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到现在仍未破题的党代会常任制。
第二,对纪委而言,主要是要对双重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加大上级纪委领导的分量,从而有效实现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
第三,对民众而言,在这个试点里面,群众能够广泛有序地参与反腐。目前在网络反腐当中群众能够参与,而在其他方面,群众还参与不进去,那么在试点里面,就需要建立更多的渠道来推动群众广泛有序的参与。
第四,对腐败的存量要进行积极稳妥的解决,逐步减少腐败的存量,通过清廉的增量来渐渐减少腐败的存量。
第五,加快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对试点特区来说,就是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制度改革。
试点如果从这五个方面改起,就会让特区很快见到效果,成功以后,由县拷贝到市,由市拷贝到省,由一个省拷贝到几个、十几个、几十个省,那么中国反腐倡廉的特色之路就可以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