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的作用 你必须清楚在哪方面用到
化疗药物,是对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所致疾病的治疗药物。化疗药物可杀灭肿瘤细胞。这些药物能作用在肿瘤细胞生长繁殖的不同环节上,抑制或杀死肿瘤细胞。化疗药物治疗是目前治疗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
化疗药物分类方法
一是传统分类方法:根据药物的来源和化学结构,分为烷化剂、抗代谢药、抗癌抗生素、植物类、激素类和杂类等。?
二是根据药物对细胞增殖动力学的影响的不同分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和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
三是根据疗效机理分为直接作用于肿瘤细胞本身的药物和通过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或内分泌系统等间接起效,如扶正中药、免疫刺激剂、激素等。
以上分类对临床合理用药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但较繁琐,为了方便起见,一般将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和时相非特异性药物两类药物合称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包括传统分类中的多数烷化剂及抗癌抗生素;而将第三类药物称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包括传统分类中的大部分抗代谢和植物抗癌药。
化疗药物种类
1.烷化剂:烷化剂直接作用于DNA上,防止癌细胞再生。此类药物对慢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病、多发性骨髓瘤、肺癌、乳腺癌和卵巢癌具有疗效。
2.抗代谢药:抗代谢药干扰DNA和RNA的合成,用于治疗慢性白血病、乳腺癌、卵巢癌、胃癌和结直肠癌。
3.抗肿瘤抗生素:抗肿瘤抗生素通过抑制酶的作用和有丝分裂或改变细胞膜来干扰DNA。抗肿瘤抗生素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广泛用于对癌症的治疗。
4.植物类抗癌药:植物类抗癌药都是植物碱和天然产品,它们可以抑制有丝分裂或酶的作用,从而防止细胞再生必需的蛋白质合成。植物类抗癌药常与其它抗癌药合用于多种癌瘤的治疗。
5.激素:皮质类固醇激素用于治疗淋巴瘤、白血病和多发性骨髓瘤等癌症。当激素用于杀死癌细胞或减缓癌细胞生长时,可以把它们看成化疗药物。性激素用于减缓乳腺癌、前列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的生长。它包括雌激素、抗雌激素、黄体酮和男性激素。性激素的作用方式不同于细胞毒素药物,属于特殊的化疗范畴。
6.免疫制剂:免疫制剂可以刺激癌症病人的免疫系统更有效地识别和攻击癌细胞。它们属于特殊的化疗范畴。
化疗药物选择原则
首先,要根据病人的病理诊断和分期。不同病理细胞类型对化疗药的敏感性不同,不同的病理分期决定了不同的治疗目的,显然应选择不同的药物和剂量;
第二,根据肿瘤细胞的分裂周期,因为化疗药主要分成二类,一类叫细胞周期性特异性药物,一类叫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这两类药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把这两类药进行有机的组合,则作用的效果增强,能对不同周期时段的细胞起最大的杀伤效果;
第三,根据患者的身体情况选择化疗药物;
第四,在化疗药物中加入适当的化疗增敏药物和预防化疗副作用的药物,如止吐药、抗过敏药;
第五,化疗方案的选择同时需考虑病人的经济情况。
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
临床使用的抗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有些严重的毒副反应是限制药物剂量或使用的直接原因。它们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又杀伤正常组织的细胞,尤其是杀伤人体中生长发育旺盛的血液、淋巴组织细胞等。,而这些细胞与组织是人体重要的免疫防御系统,破坏了人体的免疫系统,癌症就可能迅速发展,造成严重后果。化疗的毒副反应分近毒性反应和远期毒性反应两种。毒性反应又分为局部反应(如局部组织坏死、栓塞性静脉炎等)和全身性反应(包括消化道、造血系统、免疫系统、皮肤和粘膜反应、神经系统、肝功能损害、心脏反应、肺毒性反应、肾功能障碍及其他反应等)。远期毒性反应主要是生殖功能障碍及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此外,化疗由于其毒副作用,有时还可出现并发症,常见的有感染、出血、穿孔、尿酸结晶等。
常见的毒副作用
局部反应
一些刺激性较强的化疗药物当静脉注射时可引起严重的局部反应。
A.静脉炎:表现为所用静脉部位疼痛、发红,有时可见静脉栓塞和沿静脉皮肤色素沉着等。
B.局部组织坏死:当刺激性强的药物漏入皮下时可造成局部组织化学性炎症,红肿疼痛甚至组织坏死和溃疡,经久不愈。
骨髓抑制
大多数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而骨髓抑制又常为抗肿瘤药物的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在早期可表现为白细胞尤其是粒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均可降低,不同的药物对骨馈作用的强弱、快慢和长短不同,所以反应程度也不同,同时患者还可有疲乏无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发热、出血等表现。
胃肠毒性
大多数化疗药物可引起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口腔粘膜炎或溃疡。便秘、麻痹性肠梗阻、腹泻、胃肠出血及腹痛也可见到。
免疫抑制
化疗药物一般多是免疫抑制药,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机体免疫系统在消灭体内残存肿瘤细胞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免疫功能低下时,肿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复发或转移进程。
肾毒性
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肾脏损伤,主要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急性坏死、变性、间质水肿、肾小管扩张,严重时出现肾功衰竭。患者可出现腰痛;血尿、水肿、小便化验异常等。
肝损伤
化疗药物引起的肝脏反应可以是急性而短暂的肝损害,包括坏死、炎症,也可以由于长期用药。引起肝慢性损伤,如纤维化、脂肪性变、肉芽肿形成、嗜酸粒细胞浸润等。临床可表现为肝功能检查异常、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疽等。
心脏毒性
临床可表现为心率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综合征(病人表现为无力、活动性呼吸困难,发作性夜间呼吸困难,心力衰竭时可有脉快、呼吸快、肝大、心脏扩大、肺水肿、浮肿和胸水等),心电图出现异常。
肺毒性
少数化疗药物可引起肺毒性,表现为肺间质性炎症和肺纤维化。临床可表现为发热、干咳、气急,多急性起病,伴有粒细胞增多。
神经毒性
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有时还可发生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有些药物可产生中枢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振动感减弱、肢体麻木、刺痛、步态失调、共济失调、嗜睡、精神异常等。
脱发
有些化疗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脱发,一般只说脱头发,有时其他毛发也可受影响,这是化疗药物损伤毛囊的结果。脱发的程度通常与药物的浓度和剂量有关。
其他
如听力减退、皮疹、面部或皮肤潮红、指甲变形、骨质疏松、膀胱及尿道刺激症、不育症、闭经、性功能障碍、男性乳腺增大等也可由部分化疗药物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