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接触朱令父母 朱令今后的路该怎么走(2)
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的家属,确认朱令中毒的事实。之后,警方再没有就此案传出新消息。但2007年9月17日公安部办公厅却称案件已于1998年8月结办。
孙维在声明中称:“1998年8月,警方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但当年一直帮助朱令的中学同学贝志城却认为,警方从无解除嫌疑这一说。他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官方理由只是证据不足。
吴承之则向记者回忆,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退休民警王补曾专门找到他们,透露作案者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并能偷偷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的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王补的这番话更加深了吴承之对孙维的怀疑。
负责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民警李树森2006年曾向记者表示:“这件事的调查工作中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机关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截至本文发稿时止,羊城晚报记者未能再联系到李树森。
A.03. 为何信息公开无下文
吴承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虽然这些年不断在追问,但公安部门的回复一直都是“正在调查中”。公安部办公厅在对***委员的有关提案的复函里这样写道:“1997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委******的强卫同志组织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
会议认为,此案关系社会稳定,需妥善处理。1998年1月,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经强卫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对此朱令父亲表示诧异,时至今日,公安机关并未告知朱家此案已结。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朱令家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侦破过程和结果的申请。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此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此后北京市政府正式进行复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公安局的不予公开的决定。
2009年,朱令家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再次到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公开案件信息,同时了解案件侦破进展,接待人员表示需请示领导再给答复。随后又是几年过去了,仍是没有下文。
日前,朱令家人已与律师取得联系,他们将再次提交信息公开的申请,若没有回复,通过法律渠道再投诉后仍然无果,就可以起诉了。朱令父亲称,他们并不愿放弃:“我无法了解不予公开的原因,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争取案件侦破和结果的信息公开,是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