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雷凌霄 雷凌霄委员:濮范台开发出路在滩区居民外迁
人民网郑州1月18日专电 河南省“两会”期间,濮阳市政协主席、雷凌霄委员谈到中原经济区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濮范台试验区”)建设时表示,从长远看,解决滩区群众防洪安全,促进滩区群众脱贫致富,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实现治河和惠民的有机结合,其根本出路还是在于滩区居民外迁安置。
据介绍,濮范台试验区地域总面积2426平方公里,占濮阳全市的58%;人口205.11万人,占全市的53%;耕地233万亩,占全市的55%。其中,黄河滩区西起濮阳县渠村乡闵城村,东至台前县吴坝乡张庄村,全长150.
5千米,沿黄河左岸呈带状分布,最大滩面宽度7千米左右,包括渠村南滩、渠村东滩、习城滩、辛庄滩、陆集滩、清河滩、孙口滩、梁集滩、赵桥滩等9个自然滩,总面积457平方公里,耕地42万亩,涉及濮阳、范县、台前三县18个乡(镇),343个行政村,32.2万人。
雷凌霄委员表示,因濮阳市黄河滩区属低滩区,且处于黄河“豆腐腰”地段,长期以来,承担着黄河重要的蓄滞洪任务,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洼地,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同时,受特殊地理环境及政策限制,滩区内基本无工业,以种植业为主,是典型的农业经济。
2012年,滩区乡2012年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1.6%,全省平均水平的4.6%。人均公共财政支出265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
9%,全省平均水平的5.6%。滩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319元,分别比全市、全省人均水平低3626元、4206元。截至目前,尚有贫困人口12.43万人。滩区已成为濮阳市乃至全省最为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短板地区”。
雷凌霄委员认为:从长远看,解决滩区群众防洪安全,促进滩区群众脱贫致富,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实现治河和惠民的有机结合,其根本出路还是在于滩区居民外迁安置。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是能够有效解决滩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洪安全的突出矛盾,有利于实现黄河滩区长治久安;二是有利于滩区群众加快产业发展和脱贫致富步伐,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三是有利于滩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湿地恢复,为维护区域生态稳定和平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基础保障;四是有利于引导滩区人口向城镇、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切实解决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进一步增强城乡协调发展内生动力。
早在2002年,濮阳市政府就提出了滩区群众全部外迁、移民建镇的搬迁思路,但由于工程投资巨大,受当时经济发展条件和土地置换等因素制约,未能获得上级部门认可而搁浅。随着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河南省委省政府将“三山一滩”作为新时期全省扶贫开发的重点,且2013年底濮阳市启动实施了黄河滩区扶贫开发五年攻坚行动。
综合各方面因素看,目前我市实施黄河滩区扶贫搬迁具备了难得良好的政策机遇,条件趋向成熟。
但是,由于滩区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耗费多、任务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而濮范台三县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包袱重,加之市级财力薄弱,群众自筹困难,仅仅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完成,亟需国家和省专项政策支持。
雷凌霄委员最后认为:搬迁扶贫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应规划先行,政策引领,产业带动,典型引路,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第一,国家、省委、省政府应出台黄河滩区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政策。目前,濮范台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文件上已上升到国家层面,但支持政策并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省应出台濮范台综合试验区搬迁扶贫配套政策。
第二,应认真研究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搬迁扶贫规划,切实做到建设社区与搬迁目标相协调。搬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流转、产业发展是实现搬迁扶贫目标的三项关键工作,三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社区建不起来,就无处可搬;土地流转不了,农民不能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社区建好也可能搬不进去;产业发展不起来,农民收入增加不了,搬进去也会住不稳。
认真研究制定土地流转的目标、计划、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土地流转与搬迁目标相适应。(李东风 时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