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张成林 内蒙古党委第九巡视组 向乌拉特后旗反馈巡视情况
本报讯 根据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内蒙古党委第九巡视组向乌拉特后旗反馈巡视情况,1月22日,内蒙古党委第九巡视组组长任青原向乌拉特后旗旗委书记巴图反馈了巡视乌拉特后旗情况,向乌拉特后旗纪委书记王希和反馈了巡视监督乌拉特后旗纪委情况。1月22日,任青原代表巡视组分别向乌拉特后旗各领导班子、纪委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意见,旗委书记巴图、旗纪委书记王希和分别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内蒙古党委的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内蒙古党委第九巡视组对乌拉特后旗进行了巡视。同时,对乌拉特后旗纪委进行了巡视监督。内蒙古党委第九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有关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乌拉特后旗的情况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同志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了巡视监督乌拉特后旗纪委的情况汇报。
任青原指出,乌拉特后旗旗委自觉贯彻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在抓好发展稳定的同时,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落实"两个责任",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不断纠正"四风"问题,各方面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但在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够强,主动抓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基层腐败问题多发,特别是在草牧场补贴发放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对旗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监督措施,问责追究和"一案双查"落实还不够到位;旗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能发挥不够,警示教育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二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及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虽然比以前有所改进,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层层开会、陪会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好转;个别干部存在"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形式主义在有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部用公款送礼,个别苏木、嘎查村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工业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三是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不深、不全面、不到位的地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主动、效果不太明显的问题;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对同级党委和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措施不够有力,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旗委班子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不够到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旗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的情况;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了一些反映一般干部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任青原代表巡视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形成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追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腐败案件。
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严的要求彻底根除"四风"顽疾。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执行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查办违纪问题和举报线索,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查处,克服组织纪律涣散松弛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三是要严格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
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抓紧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政策,积极妥善解决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严肃查处干部档案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党政干部在企业、社会兼职的清理工作,加强备案管理,防止新出现违规兼职问题。
任青原强调,乌拉特后旗旗委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旗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市委副书记胡丰强调,乌拉特后旗旗委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要求上来,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后,要立即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巡视九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旗委常委会要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措施办法,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旗纪委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旗委书记巴图表示,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乌拉特后旗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了乌拉特后旗的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我们完全接受巡视组的巡视评价,完全接受巡视组对乌拉特后旗各方面工作的视察结果。
旗委书记巴图表示,要严格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深刻剖析,尽快制定具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解和分工安排,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大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旗委书记巴图表示,要加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旗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始终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旗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要全力推动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加快旗纪委"三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持续发力加强对各级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整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旗各项配套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
旗纪委书记王希和表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对于推动全旗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旗纪委要按照巡视组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转化为推动全旗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内蒙古党委第九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乌拉特后旗旗委、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旗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旗党委委员、巡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