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泽判刑 周建华狱中实名举报李安泽和苏荣内容报告 周建华为何死刑改无期?

20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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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李安泽通过商人接近苏荣妻子 官瘾很大作风霸道3个月前,李安泽曾在开大会时,当众声明自己不会出事.8月27日下午晚些时候,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李安泽被中央纪委工作人员带走.官方迄今未正式通报关于李安泽的相关信息,亦无消息表明其是被调查,还是协助调查.   9月3日,江西省发改委官网更新了"委领导及副厅级干部"名单,领导名单中已没有李安泽的名字和简历.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叶柏青主持江西省发改委的全面工作.在李安泽被带走的前一天,中央纪委网站公布消息称,江西省新余市房管局局长刘小云涉

李安泽通过商人接近苏荣妻子 官瘾很大作风霸道

3个月前,李安泽曾在开大会时,当众声明自己不会出事。

8月27日下午晚些时候,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李安泽被中央纪委工作人员带走。

官方迄今未正式通报关于李安泽的相关信息,亦无消息表明其是被调查,还是协助调查。

   

9月3日,江西省发改委官网更新了“委领导及副厅级干部”名单,领导名单中已没有李安泽的名字和简历。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叶柏青主持江西省发改委的全面工作。

在李安泽被带走的前一天,中央纪委网站公布消息称,江西省新余市房管局局长刘小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

新余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澎湃新闻透露,该市房管局已有4人被带走。

2008年,李安泽由江西省地税局长调任新余市长。从2009年起,李安泽主持新余市委全面工作。一年后,升任新余市委书记,一直到2013年重返南昌工作。

   

李的这段新余主政生涯与已经落马的江西省委原书记、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在江西主政的5年高度重合。

今年6月25日,中央纪委宣布苏荣落马消息后,有关李安泽将落马的传闻四起。

据澎湃新闻了解,李安泽被带走的消息传出后,新余官场气氛空前紧张,新余官场人士认为,不排除有后继者。

  “官瘾很大,比较要权”

李安泽的仕途止步于江西省发改委主任。虽然这是个有实权的职位,但依旧没有达到他的目标——省部级别。

新余市多名官场人向澎湃新闻表示,李安泽在事业上的目标很明确,即“往上爬”。

2012年9月,适逢新余“四套班子”换届。当地一名官员称,当时新余官场曾一度传出,李安泽将被提拔到省里任副省长,或去九江市任市委书记。当时,九江市委书记为省政协副主席兼任。

但传言并未成真。

李安泽于1960年出生于江西瑞金,从县农行信贷员做起,之后进入县委常委班子,并兼任常务副县长。有一段时间,他转行“做生意”,先后任正县级的赣南进出口公司总经理、香港京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后,李安泽调至赣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任局长、党组书记。

再往后,李安泽离开赣州官场,转战省城南昌,开始了其另一段官场生涯。在担任南昌市地税局长,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后,2007年1月,李安泽升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李安泽官瘾很大,比较要权,且为人霸道,做事风风火火。” 江西地税系统内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该人士还称,当时李安泽得知苏荣要来江西,就开始想方设法接近苏荣。李安泽在省地税局组织了一个文艺演出,邀请一位知名女中音演唱家参加。苏荣曾在党校学习时和这位女中音歌唱家丈夫同学。

“李安泽又听说这对夫妇没去过江西的某座名山,演出当天临时送他们去游玩,结果没来得及赶回来,文艺表演推迟至晚上近9点才开始。”该人士回忆说。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2010年11月28日,在李安泽担任新余市委书记之后,他还曾邀请这位女中音歌唱家在新余市一个辖县首届全民运动会开幕式上表演。

一位曾与李安泽共事的新余官场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当上市委书记后的李安泽傲气十足。另一位新余退休厅级领导则指称李安泽不干实事,一心想巴结领导,而当时的省委书记苏荣正是李安泽的最大目标。

此时,李安泽已不满足于通过“党校的同学”这一方式来接近这位省委书记了,转而选择苏荣的“枕边人”——当地官员耳熟能详的“于姐”。

“于姐”全名于丽芳。柳叶眉,桃花眼,鹅蛋脸。在近年的公开照片中,年近60岁的她仍显出绰约风姿。

坊间曾一度流传其为“70后”、“少夫人”。澎湃新闻通过权威渠道证实,于丽芳出生于1954年8月,比苏荣小6岁,两人均为吉林人。

于丽芳有一个公开身份:景德镇陶瓷艺术文化研究所艺术顾问。她同时还是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

当然,方式依旧迂回,为了接近“于姐”,李安泽首先要讨好与其交好的几位商人。

  商人朋友圈

根据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的实名举报材料,陈建男、邓凯元两名商人是李安泽接近于姐的中间人。

周建华,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2012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2013年7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该案正处在二审阶段。

周建华多次举报称,其案发源于苏荣和李安泽的打击报复。

在举报信中,周建华指称,2009年,原新余高专老校区322亩土地对外进行公开招拍挂。

浙江商人陈建男为了能便宜拿到这块地,就把苏荣妻子“于姐”请到新余找当时的新余市长李安泽,李安泽为了能当上市委书记巴结“于姐”擅自中断拍卖程序。

举报信还称,当时中断就是以陈建男建设国际商贸城项目为由,以协议出让按70万一亩卖出。

根据新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招拍挂公告,该地块共有六块宗地,三年间分3次完成交易。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中标结果显示,其中4块宗地被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拍得。其余2块宗地分别被江西时利和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西骏丰置业有限公司拍得,这两家公司与新余泰耐克置业并无关联。

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曾是“法国泰耐克集团”创始人陈建男名下公司。2010年11月前,陈建男将新余泰耐克置业股权全部转给浙江诸暨商人何渝章。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陈建男是这3次招投标的斡旋者。

事实上,早在2008年10月,占地约42.7亩的1-5-355宗地就曾公开招拍挂,直到2009年10月27日的第二次招拍挂后才完成交易。

除第三次拍卖时,存在三家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余两次拍卖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均以底价获得。

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获得的4块的宗地总计约318.2亩,分别编号为1-5-355、1-5-353、1-5-354-1、1-5-352,拍卖均价是111.3万元每亩,并非70万元每亩。

而根据江西省2009年下半年土地估价机构报告抽查评议结果,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给1-5-353号宗地出让的评估报告等级评定为五等,得分51.56。当时,做评估报告的是新余市金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在同样的地段,每亩111.3万的地价显然也是偏低的。一个可以印证的事实是,2010年,占地约64亩的原新余市委党校地块,以每亩325万的价格被拍下。这一地块与新余泰耐克置业拍下地块仅隔着一条马路。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块地段优越、廉价出让的土地所得土地出让金,近半又以优惠政策名义返还给了投资方。

而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还称,一位曾与陈建男在新余合作的生意伙伴表示,陈建男当时的经济实力并不强,拍卖拿到土地后的土地出让金都是找他凑钱交的,只是陈建男善于与官员打交道,江西的官员都认他。

对此,李安泽曾回应称,新余高专的土地出让都是走了正常的招拍挂程序。

在周建华的举报材料中,还提及了另一位商人,即邓凯元。

周建华的举报材料指称,邓凯元与苏荣关系甚好。周举例称,2011年上半年,“于姐”在上海做手术,全程由邓凯元为其安排。

根据其举报材料,周建华在2009年想修建从新余市到分宜县的清宜公路,但遭到时任市委书记汪德和的坚决反对。在汪德和离开新余后,李安泽把修路事宜再次提上日程。 “他把这条路分成几个标段,其中三个标段交给他所谓的‘兄弟’邓凯元承建。”

曾参与清宜公路修建工程的新余市公路局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邓凯元因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承包这项工程。

上述新余退休厅级官员告诉澎湃新闻,在李安泽升为市委书记后不久,李安泽、邓凯元与苏荣夫妇在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索菲特泰耐克大酒店里吃饭庆祝。

根据《江西日报》报道,索菲特泰耐克大酒店为陈建男于2006年投资建设的酒店。

  李安泽的选择

周建华的举报材料还涉及清宜公路的改建质量问题。

清宜公路全称为省道314(清宜公路)河下至分宜段一级公路,在新余当地又称为仙女湖大道西延段。根据新余市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开信息,工程本应在2009年4月开工,2010年2月全面完成。

从最初八车道设计到发改委批复的四车道设计,再到实际完成的六车道设计,清宜公路改建工程可谓是一波三折。开工后不久,该工程不得不面临资方撤资和工程质量问题,工期也一再拖延。

根据《清宜公路改建工程简报》,该项目正式开工时间为2010年3月,且原定于2011年10月竣工通车。

事实上,清宜公路的改建工程通车时间拖至2012年10月18日,此时,原先规划的沿路绿化和太阳能路灯工程并未完工。

周建华的举报材料指称,在工程开始之前,时任新余市委书记汪德和就已坚决反对修建这条路,认为已有高速公路通往分宜县,再修路毫无价值。

一位曾与李安泽共事的官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说法。该官员认为,分宜县不到30万人口,通过高速公路从新余市出发到县里,不会超过半个小时。“这不是新余最迫切需要做的项目。这就是投资浪费。”

上述官员还告诉澎湃新闻,该工程拖延一年才开工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时任市委书记汪德和的反对。周建华举报材料称,汪德和2009年底离开新余市后,李安泽再次力挺该项目上马。

至于承包项目的投资方,李安泽选择了邓凯元。

澎湃新闻在分宜县政府网站上检索发现,2009年11月15日,该网站刊登《分宜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记录摘要》,会议要求,清宜公路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确定由赣商集团作为投资建设方,不计利息,也不下浮,由交通部门再与该集团协商好有关事宜,早日与其签定协议,争取国庆后动工建设。

《摘要》中提及的“赣商集团”全名为上海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于2009年2月24日于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3.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囊括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8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邓凯元变更为胡著平。

今年8月12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日前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其股东变更的相关资料,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66.70%股权转让给钱璟女士,转让后钱璟女士持有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75%股权。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上海凯暄矿产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邓凯元,这两家公司也是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该公告注明道,邓凯元先生与钱璟女士为夫妻关系。 联创光电称,本次股权变更后,赣商联合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邓凯元先生。

2010年11月5日,邓凯元执掌的上海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9.8亿元的价格从江西省国资委手中获得江西省电子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联创光电20.41%的股权,邓凯元因间接持有赣商联合34%的股权而成为联创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按当时的市值估计,邓凯元接手的股票价值至少超过10亿元,这还不包括江西省电子集团的相关资产在内。

江西省电子集团是苏荣在主政江西期间改制的其中一家国企,除此之外还有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负责国企改制的时任国资委主任李天鸥已于今年5月被控制。

  赣商股份撤资疑云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亿元进行清宜公路改造项目,2010年1月签约,该项目以“BT建设模式”进行。

根据2009年3月发布的《分宜县基础设施工程BT建设模式方案》,BT建设模式是指“建设一转让”模式,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投融资模式。投资人按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投资或投资并施工,政府委托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投资协议书约定转让给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以支付转让费的形式将投资人建设的工程及设施购回。

本计划于19个月(含绿化、路灯)之内完成的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不含绿化、路灯)却为31个月,延期1年之久。

新余市公路局局长艾绍平向澎湃新闻解释称,地基质量不合格和资金不足是造成工程延期完成的主要因素。

根据周建华的举报材料,邓凯元以垫资的方式承包下这段公路的修建,但他本人资金不足,便转手把这三个标段的承建业务,以3600万的价格卖给新余市外号为“癞子”的人。“癞子”的钱也不够,于是把工程包给了非专业施工队去做。

举报材料还指称,新余市公路局局长艾绍平曾向周建华表示,因为由非专业施工队修路,质量可想而知,他没法验收这条路。

不过,艾绍平对澎湃新闻表示,周建华作为领导,并不了解事情的复杂性,艾绍平称自己没有说过“无法验收”这几个字。

但艾绍平承认,施工队的素质是他当时最担心的问题。

《新余日报》2012年8月24日的头版报道称, 由于此工程开工前曾分段给非专业施工队伍做过路基,结果路基达不到施工要求。

该报道还称,鉴于此情况,负责路面工程的四通工程队只能一边推进可以施工的路面,一边修建不符合要求的路基。“据工程技术人员测算,仅重修路基一项,将增加投资数百万元。”

据《清宜公路改建工程简报》,罕见的雨水天气被归结为工程建设困难的一大原因,而工程遇阻的另一个问题是资金不足。

2012年,清宜公路迟迟没有修好,当时,新余坊间就有传言说原因是“承包给了私人老板”。对此,新余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曾向《江西日报》解释说,之前通过招商引资争取到了一家企业垫付资金修路,但是该企业后来又变卦了。

这家企业就是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澎湃新闻就此报道向新余公路局内部人士求证后获悉,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确撤资,“承包给私人老板”是指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把路基工程外包给企业。

2011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仙女湖大道西延段改建工程工作情况汇报》也指出资金链断裂给修建过程造成的困难。

《汇报》称,由于路基工程投资方缺乏资金投入,施工单位垫资困难,施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严重影响路基工程建设扫尾工作。

《汇报》反映的另一个问题,则直指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原投资建设单位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投资路面工程建设,公开招标重新确定路面工程投资建设单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艾绍平告诉澎湃新闻,当时为了筹措修路资金,有关部门后来还曾进行过两次招标,结果都以流标告终。

没有投资商愿意出资,负责路面工程的新余市公路局选择从职工处借款。新余市文联下属的《仙女湖》杂志曾刊文指出,新余市政府在2012年下达通知,要求改工程于10月1日竣工。为完成任务,新余市公路局通过向职工借款的方式,筹集启动资金649 万元以购置设备。

根据分宜县于2009年3月出台的基础设施工程BT建设模式方案,投资(建设)方不得将投资协议书转让他人或另找合作者。

对于工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新余市财政局在2012年10月30日的批文却称,本项目100%完成计划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均100%完成合同要求工程量,监理单位也均能按合同要求派驻现场监督机构和人员,履约情况均满足合同要求。

除了清宜公路的问题之外,周建华的举报材料还指称,李安泽在任时期,曾极力主张重建新余市行政中心,要建出一座100年不落后如美国白宫一样的政府大楼。

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当时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就差开工建楼。但因中央禁令,李安泽不敢继续这项工程,而这片逾300亩的地块也被荒废至今。

之后,李安泽升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但因周建华的实名举报,关于他的各种传言在江西官场早已沸沸扬扬。

江西省发改委内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3个月前,李安泽曾在开某“大会”时,当众声称自己不会出事。他还说,自己想再努力,看能不能继续往上升一级。

如今,李安泽的“副省级”梦恐怕难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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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余市人大原主任周建华和前妻在狱中举报了苏荣,最终等来了中央巡视组,拉下苏荣这个大老虎,纵观周建华从政历程,他做过新余市委书记也曾和李安泽有了矛盾,而苏荣却站在李安泽的背后陷害周建华,所以才有了周建华死扣住苏荣不放的反腐大案,如今周建华也从死刑变成了无期!

12月24日电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24日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据媒体此前报道,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3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透露,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近日经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