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在回忆录中涉嫌侵权,而后拒绝道歉!网友:邱路光是谁?百度查不到
据新京报,导演陈凯歌曾在一起名誉侵权案件中,被法院认定于2009年出版的回忆录中构成了对当事人邱路光的侵权,而后陈凯歌拒不道歉。海淀法院8日公告表示,因陈凯歌拒履行判决中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刊登判决书部分内容向社会公示。
被告陈凯歌在《我的青春回忆录》自传体著作中,虽然没有写明真实姓名的情况,但K(原告前妻)的出生时间,结婚过程,名字起源,以及与K的丈夫的毕业院校等具体描述,可以判断K的丈夫就是原告邱路光。
被告陈凯歌在书中亦承认对原告邱路光“我始终没有见过,但被告陈凯歌在书中表述原告邱路光:其人的霸蛮,却有所闻。自身是否为人,如何做人,全不重要,本是这类人的可怜处”等。
()对原告邱路光“以谋刺和其他罪名被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判刑11年,流徒青海”记述,经对原告提交的《军队干部复员审批报告表》和原告邱路光个人人事档案进行核实,没有原告邱路光受到上述的相关记载。
被告陈凯歌在不能证实自己所描述情节真实性的前提下,杜撰的原告邱路光与女护士接触,私逃后又被抓回的经过,甚至被开除党籍,军籍和判处刑罚的内容。具有诽谤,贬损原告邱路光人格,侵犯他人隐私的过错。
不知道在座的各位看官怎么看待这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