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炽与妻子 已故音乐家刘炽前妻柳春状告作家出版社侵权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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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5月30日电 因认为<作家文摘>刊登的一篇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已故音乐家刘炽的前妻.东方歌舞团导演柳春把作家出版社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原告诉称,自己是刘炽的原配妻子,1950年经党组织特批在沈阳东北鲁迅艺术学院与刘炽结婚.在四十年的婚姻期间,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工作和事业上互相支持.刘炽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歌曲和音乐作品,成为了全国著名的音乐家.1989年,刘炽因有外遇而与她离婚.被告于2001年3月20日在<作家文摘>上刊登题

中新网5月30日电 因认为《作家文摘》刊登的一篇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已故音乐家刘炽的前妻、东方歌舞团导演柳春把作家出版社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原告诉称,自己是刘炽的原配妻子,1950年经党组织特批在沈阳东北鲁迅艺术学院与刘炽结婚。在四十年的婚姻期间,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工作和事业上互相支持。刘炽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歌曲和音乐作品,成为了全国著名的音乐家。

1989年,刘炽因有外遇而与她离婚。被告于2001年3月20日在《作家文摘》上刊登题为《音乐家刘炽与李容功38年婚外婚内情》的文章。此文对原告与刘炽的婚姻与感情生活加以歪曲和捏造,文中有大量对原告及其家庭进行侮辱和诽谤的文字,诸如原告对刘炽“以刀相向”、“刘炽被刺”、“浪迹天涯”等等。该文的发表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严重损害了原告及其家人的名誉。

原告认为,被告对撰写、刊登文章的内容竟然不经核实,甚至肆意编造,任意编发,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在全国报刊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全面消除影响,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被告则称,《作家文摘》作为一份文艺类报纸,可刊登境内任何一家文艺类报纸、刊物的文章,而不需要向其核实,实行的是文责自负的原则,故不承认构成侵权。《音乐家刘炽与李容功38年婚外婚内情》一文的初衷、动机和目的是出于对音乐家刘炽的敬仰和尊重,并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或过失,并对原告所称文章失实之处予以否认。被告方还请来了文章采访的主人公李容功女士出庭作证,李女士称文章内容基本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