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行刑后的照片】痛挽张志新烈士 张志新简介
主要内容:张志新行刑后的照片,张志新简介。张志新(革命烈士)张志新(1930-1975)女,汉族,天津市人,中共党员。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张志新怀着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在“文革”期间,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遭受了残酷的迫害。
她坚持真理,公开揭露林彪、江青一伙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被“四人帮”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被捕入狱。1975年4月4日她惨遭“四人帮”杀害,年仅45岁。1979年3月2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生于天津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其父张玉藻曾参加过辛亥革命,有很高的音乐素养;其母郝玉芝毕业于山东济南女子师范学校;她上有三个哥哥,下有三个妹妹。
1950年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朝鲜战争爆发,为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
1952年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相识后而恋爱,1955年国庆,结为连理。1955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1962年,张志新被调到辽宁省委宣传部当干事。
1969年8月间,张志新对毛泽东进行批评,对林彪进行揭露,为刘少奇及一些老帅喊冤叫曲,令四人帮一类人心悸。
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入狱,先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死刑。
1975年前清明节的前一天,一个叫张志新的女性在沈阳被处以极刑。
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
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称誉她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1979年3月31日辽宁省委召开了为张志新烈士平反昭雪大会。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常委认真听取了有关调查组的汇报。当时的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同志说:“张志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她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
1979年3月3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公开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4月4日,是烈士殉难4周年的日子,省委宣传部在沈阳回龙岗革命公墓礼堂,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会场四周摆满了花圈。烈士的母亲在墓碑上题词:“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
转至第1楼第 1 楼 静水深流_696 2014/3/23 0:23:21的原帖:张志新烈士的名字,我总共记起三次:一是她“反革命”,二是她被平反成为革命烈士,这一次是今夜,其间时隔三十多年竟没有想到她。
也许正是雷抒雁诗中所言的“风说,忘记她吧;雨说,忘记她吧;小草说,忘记她吧......”可是,一旦触到她的名字,又怎能将她忘记?这样一位党的好女儿,人民的好女儿,真理的好女儿,怎能忍心将她残忍处死?她死的痛苦超乎想象,曾经的红色风暴可惧,它比之清代的凌迟酷刑比之近代的法西斯又进步了多少?!
本想作一长文追思,但是,世上再多再 善良的语言,又怎能将罪恶洗刷?我只能擦干泪水,以诗聊慰泣血之痛!香消玉殒四十年,十恶未如割喉残。
春草清明血染痕,
真理女儿窦娥冤。
2014年3月22日深夜
附:张志新1975年4月4日(清明)被执行枪决。据说张志新枪毙时为了不让她发声而割断了她的喉管,社会的进步与文明,不仅仅是反省过去;哦,我们错怪了你,你受委屈了,给你平反。而在于假如张志新确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在结束她生命前是否应该要残忍的剥夺她发声的权利!
一个罪犯临刑时要割断喉管这是人类应该的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