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庞丽娟好吗 呼唤《学前教育法》——访北京师范大学博导庞丽娟教授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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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3月11日,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间隙,迎着在北风中漫天飞舞的如席雪花,本刊文字和摄影记者一行,驱车前往代表团驻地克西宾馆,如约见到了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庞丽娟教授.因为下午3点的代表分组讨论临时有变,保安工作更加严格,所以,原定2点到3点的"间隙",多了些等待,少了份从容;以往专访时文字和影像每每提及的背景,也由肃穆的大堂.会议室,不得已延展至喧嚣的西长安街--倒也还算是"代表团驻地"的题中之义.        在雪后的风中,和安保人员善意的劝诫表中,庞

3月11日,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间隙,迎着在北风中漫天飞舞的如席雪花,本刊文字和摄影记者一行,驱车前往代表团驻地克西宾馆,如约见到了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庞丽娟教授。因为下午3点的代表分组讨论临时有变,保安工作更加严格,所以,原定2点到3点的“间隙”,多了些等待,少了份从容;以往专访时文字和影像每每提及的背景,也由肃穆的大堂、会议室,不得已延展至喧嚣的西长安街——倒也还算是“代表团驻地”的题中之义。

        在雪后的风中,和安保人员善意的劝诫表中,庞常委重启了关于《学前教育法》的话题。据庞教授介绍,近几年,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出议案和建议,呼吁学前教育立法;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自己发起的“关于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联合提案代表更是多达62位。

针对这些代表、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从2004年开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江西、山东、河北、江苏等地,对学前教育进行专项调研,发现经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多年的不懈努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教育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出现了许多阻碍、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幼儿园的办国体制、投入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模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曾经是城市学前教育主力军的企事业单位办园逐步与单位分离或停办,一些地方政府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做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严重削弱了学前教育资源;而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中小学布局调整,附设在小学的幼儿园和学前班停办或合并,造成农村幼儿园数量急剧减少。

    【二是急需在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构建学前教育新体系。】企事业单位办园与原主办单位分离后,性质归属不清,靠自收自支维持生存,质量缺乏保障。农村学前教育长期资源不足,发展举步维艰。

近些年,民办幼儿园异军突起,占幼儿园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园儿童占到近 30%,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不足,但城市民办园普遍实行高额收费,只有少数高收入人群才能承受,农村民办园大多缺乏基本的办园条件和人员资质,普遍低价竞争,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

特别是,目前我国农村70%以上适龄儿童还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近年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激增,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有的村落几乎只有老人、年轻母亲和学前留守儿童,这些地方往往又都是不发达地区,学前教育基础很差。

如不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为这些儿童在发展早期提供学前补偿教育,以积极的社会干预补偿家庭教育的缺失,将极不利于这些孩子身心的健全发展,并可能引发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

    【三是学前教育经费严重匾乏,缺乏基本的经费保障。】在全国教育经费的总量之中,学前教育经费仅占1.2-1.3%,且十年徘徊不前,从根本上难于支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央财政没有专项经费用于学前教育,相应地,各省、市、县也少有或没有学前教育的专项经费。

特别江在体制转型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任何经费支持用于建立学前教合的新体制,以有效解决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宏观调控乏力。

    【四是教师身份不明、待遇差,队伍不稳定。】体制改革后的企事业单位办园和农村幼儿园的教师身份不明,社会保障无着落,《教师法》规定的幼儿教师的基本权利、待遇无从保障;占我国幼儿教师总数80%的广大农村幼儿教师,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教师自份,不能享受教师的待遇,工资、医疗与保险等社会保障和培训等一系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幼儿园迫于生存压力,为降低成本,压缩教师编制、降低教教师工资,甚至辞退合格教师而低薪聘用缺乏专业训练的人员。

这一切,严市影响了奠基教育阶段教师——幼儿教师队伍的质量。

    【五是学前教育管理职责不清,行政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不力。】鉴于各级教育部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的多种措施收效甚微,已有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已无法解决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而随着《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庞常委在提案中建议,国家教育部尽早把学前教育立法纳入部立法计划,并积极与全同人大及其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调研工作相适应,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