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志鸥分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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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市  长  陈海波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顾春明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沈阳经济区工作办公室;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各民主党派;联系协调国税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  长  陈海波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顾春明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沈阳经济区工作办公室;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各民主党派;联系协调国税、地税等方面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亚洲同志  领导东陵区(浑南新区)和棋盘山国际风景区全面工作,负责浑南新城和沈抚连接带开发建设工作。

副市长  祁  鸣同志  负责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市服务业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联系协调驻军、残联、老龄、烟草专卖、石油等方面工作。

副市长  姜  军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广局(市文物局、市版权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及市属高校;联系协调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及中省直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方面工作。

副市长  黄  凯同志  负责外事外经、台湾事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工作。分管市中小企业局(市非公经济发展局、市乡企局、市经合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市侨办、市口岸办)、市台办、市贸促会、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沈阳市筹备办公室(沈阳市涉外大型活动办公室)及驻海外经贸机构(企业)、沈阳综合保税区;联系协调工商联、海关、检验检疫局、民航、外商驻沈机构等方面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同志  负责社会稳定、公安、司法等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市信访局;联系协调法院、检察院及国家安全等方面工作。

副市长  关志鸥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协调工会、电业、铁路及中省直企业等方面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  闵学冲同志  负责民族宗教、旅游、档案、供销等工作。分管市民委(市宗教局)、市旅游局、市档案局(馆)、市文史馆、市供销社、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沙波涛同志  协助市长负责农业、农村和县域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农经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监局)、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联系协调气象、农电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佟晶石同志  协助市长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规划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执法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铁建设指挥部、沈阳基础产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沈阳水务集团;联系协调邮政、电信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秘书长  连茂君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分管市接待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福建办事处(沈阳市驻福建台海经济贸易联络办公室)、浙江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广东办事处、驻香港经贸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