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华分管 青岛市副市长黄龙华到市北区调研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烟台市局通过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下放许可权限等措施,高效开展药品经营审批工作,为药品经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了监管企业的一致好评。
一是实施药品零售许可权限下放。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要求,市局制定了《关于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零售企业许可权限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窗口只保留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审批权限,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基层。
二是严格标准时限实施行政审批。印发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零售企业申办程序》,规定了开办、材料补正、验收、整改、发证程序及时限要求,包括变更、注销在内的所有项目均保留纸质档案并登录省局网站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并在市局网站公示公告。印发了《关于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修订GSP实施全面检查,检查通过的同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结合监管省局和省局有关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开展行政审批,要求新开办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必须至少配备1名执业师,开办零售连锁企业必须有10个以上直营店,除同一法人企业可委托批发配送外,必须自建仓库。2014年1月至今新开办零售连锁企业6家,新增单体零售药店仅9家,单体零售药店并入连锁企业331家,上半年办理审批事项922件,未发生一起投诉举报或行政诉讼。
三是严格审查行政许可初审材料。对省局授权初审的药品批发企业变更、筹建验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及GSP认证申请,均按照要求严格把关,指定专人审查材料,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层层把关,重点审查人员资质、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冷链管理等内容,同时进行网上审批,上半年受理转报省局许可认证资料50起,无重大差错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