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为强奸提供了便捷 租客人身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
2016年1月15日讯,柔弱女性被陌生的不轨男人欺负,这是多数人眼中强奸案的发案情形。然而,近几年来,此类强奸案件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强奸明显增多,例如合租的房客间的强奸案件。
强奸案,缘何频频发生在熟人间?两家合租,借过来说话的机会下手了。这是发生在两家合租房的涉嫌强奸案件。
牟平区王某今年34岁,是个体运输司机,和妻子都在芝罘区打工,因为买不起房子,就决定租房住。两人打听了好多处,要么条件不好,要么地角太偏。后来,他们在市区打听到一处三室一厅的楼房,每个月的租金600元钱,水电暖都齐全,他们看好此房不但条件好,而且地角也好,就欣然租下来了。王妻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房子条件虽好,但房租与夫妻两人打工挣的钱相比还是有点贵了,为节约开支,她决定把南边卧室租出去,让合租人承担一部分房租。但租给什么样的人呢?租给单身女的吧,她担心时间久了,丈夫起外心;租给单身男的吧,放在“家”里又不安全,思来想去,她决定租给一对夫妻,这样男女都有了比较稳妥。后来,还真被她找到了这么一对夫妻,邢女士与丈夫也是外地来烟打工的,选择合租主要是从省钱角度考虑。合租后,两家见面经常打个招呼、拉个呱什么的,大家相安无事。
2007年12月的一天上午,王妻出去办事了,恰好,邢女士的丈夫也外出有事不在家,邢女士一个人在房间里洗衣服。闲来无事的王某借口过来说话,进入了她家的房间。因为双方彼此都熟悉,邢女士也没有在意,两人就闲聊起来。还没说几句,王某就起了邪念,一屁股坐到床边上,对正在地上洗衣服的女方说:“我如果强暴你,你怎么办?”邢女士认为他开玩笑,就正告他说:“我们都是有对象的人了,这样的玩笑开不得!”她的话音还未落,他就一抓住她的肩膀推倒床上……
王某得逞后就躲回了自己的卧室,不敢露头。邢女士哭着打电话告诉了丈夫,在外的丈夫一听头都炸了,当即赶回,揪住王某拳打脚踢,王某吓得撒腿就跑。追不到王某,邢女士夫妇报了警,王某很快被抓获。由于警方在现场提取了相关证据,王某只能如实招供。2007年12月27日,王某被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检察院感言:衣食住行乃民生必须,面对不菲的房租,许多毕业不久或初来烟台打拼的人为求安身立足,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合租,有的是几个同性年轻人共同租住,也有的是异性合租,也有两家共租住的。但是现实中,有许多事情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浪漫”,特别是异性或两家合租,女性往往容易成为侵犯或骚扰的对象,在此奉劝异性合租要慎重。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