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怎么治疗与预防 以药物治疗为主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若能及时诊断,并予合理治疗,大多可获临床痊愈。
药物治疗的主要作用在于缩短传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及患病率。对于每个具体患者,则为达到临床及生物学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治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病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
早期治疗 一旦发现和确诊后立即给药治疗;
联用根据病情及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与确保疗效;
适量根据不同病情及不同个体规定不同给药剂量;
规律患者必须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可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随意停药,亦不可随意间断用药;
全程乃指患者必须按照方案所定的疗程坚持治满疗程,短程通常为6~9个月。一般而言,初治患者按照上述原则规范治疗,疗效高达98%,复发率低于2%。
外科手术已较少应用于肺结核治疗。对大于3厘米的结核球与肺癌难以鉴别时,复治的单侧纤维厚壁空洞、长期内科治疗未能使痰菌转阴者,或单侧的毁损肺伴支气管扩张、已丧失功能并有反复咯血或继发感染者,可作肺叶或全肺切除。结核性脓胸和(或)支气管胸膜瘘经内科治疗无效且伴同侧活动性肺结核时,宜作肺叶-胸膜切除术。手术治疗禁忌证有:支气管黏膜活动性结核病变,而又不在切除范围之内者全身情况差或有明显心、肺、肝、肾功能不全。只有药物治疗失败无效时才考虑手术。手术前后病人无例外也要应用抗结核药。1993年我国胸外科在肺结核、肺癌外科手术适应证学术研讨会上,提出肺结核手术适应证如下:
空洞性肺结核手术适应证 ①经抗结核药物初治和复治规则治疗(约18个月),空洞无明显变化或增大,痰菌阳性者,尤其是结核菌耐药的病例;②如反复咯血、继发感染(包括真菌感染)等,药物治疗无效者;③不能排除癌性空洞者;④非典型分枝杆菌,肺空洞化疗效果不佳或高度者。
结核球手术适应证 ①结核球经规则抗结核治疗18个月,痰菌阳性,咯血者;②结核球不能除外肺癌者;③结核球直径>3厘米,规则化疗下无变化,为相对手术适应证。
毁损肺手术适应证 经规则抗结核治疗仍有排菌、咯血及继发感染者。
肺门纵隔淋巴结核手术适应证 ①经规则抗结核治疗,病灶扩大者;②病灶压迫气管、支气管引起严重呼吸困难者;③病灶穿破气管、支气管引起肺不张,干酪性肺炎,内科治疗无效者;④不能排除纵隔肿瘤者。
大咯血急诊手术适应证 ①24小时咯血量>600毫升,经内科治疗无效者;②出血部位明确;③心肺功能和全身情况许可;④反复大咯血,曾出现过窒息、窒息先兆或低血压、休克者。
自发性气胸手术适应证 ①气胸多次发作(2~3次以上)者;②胸腔闭式引流2周以上仍继续漏气者;③液气胸有早期感染迹象者;④血气胸经胸腔闭式引流后肺未复张者;⑤气胸侧合并明显肺大疱者;⑥一侧及对侧有气胸史者应及早手术。
预防
控制传染源及时发现并治疗。
切断传播途径,注意开窗通风,注意消毒。
保护易感人群,接种卡介苗,注意锻炼身体,提高自身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