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致初二女生怀孕判赔15937元 网友气炸:量刑太轻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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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1月15日讯,一名初二女生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一成年男子后,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该女生怀孕7个月,实在是瞒不住家人,才实话告诉了父母,而女生的父母简直气炸了,将男子告上了法庭.自己的女儿还这么小,这以后怎么过? 广东兴宁女生林林是一名初中二年级在校学生,据林林诉称,2012年2月,云南男子陆某通过聊天软件在网上与她相识.此后,两人便开始每日的联系,各种话都聊到了一起.之后在2012年3月,陆某通过聊天软件诱惑她到广州市花都区一家旅店开房,威逼她与其发生第一次性行为,当时林林还未满14周

2016年1月15日讯,一名初二女生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一成年男子后,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该女生怀孕7个月,实在是瞒不住家人,才实话告诉了父母,而女生的父母简直气炸了,将男子告上了法庭。自己的女儿还这么小,这以后怎么过?

广东兴宁女生林林是一名初中二年级在校学生,据林林诉称,2012年2月,云南男子陆某通过聊天软件在网上与她相识。此后,两人便开始每日的联系,各种话都聊到了一起。之后在2012年3月,陆某通过聊天软件诱惑她到广州市花都区一家旅店开房,威逼她与其发生第一次性行为,当时林林还未满14周岁。可当时的林林,却没有反抗,傻傻的将自己处女之身给了这个男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在林林未成年时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林林怀孕、引产,判定陆某应赔偿林林各项损失合计15937元。但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陆某不予起诉。据知情人士透露,陆某在事发时并不知道林林未满14周岁,此外关键是因为认定陆某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判决如此草率,令林林的家人怎么也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儿被骗了身子,还导致怀孕流产,简直太可怜了。可是这个男人居然还得不到法律的惩罚,真是叫人伤心。不过,很明显,林林并非是被强奸,相反,她是愿意的。有网友表示:中国法律量邢太轻了,犯罪成本过低,所以最容易引发惯犯。

来源:股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