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炮轰天价片酬:4天6千万,一天餐费1500元,一人签两份合同
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老师最近动作比较多,在网上不停地批评《手机2》电影的相关人员,一开始炮轰了冯小刚和刘震云,说是渣子,后来再次怒斥范冰冰不够资格领取国家精神造就者奖。5月27号,还以刘震云女儿的口气讽刺了刘震云不要脸。就在28号上午,崔永元拿出了秘密武器,公开怒斥: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
随后又说范冰冰酬劳一千万的合同:“一个真敢要,一个真敢给”!
之后直接上范冰冰合同的详细内容了,崔永元不仅曝光了范冰冰的酬劳是1000万,另外还有每月化妆师费用80000元,范冰冰每天的餐费1500元,随行工作人员也要200元等!
之后,崔永元又发微博,让网友猜猜看“一个人演一出戏,为什么要签两份合同?行话,这叫一小一大双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本人号称值千万。而大合同是五千万元。1+5=6 天哪,这也不行那也不干,就拿走六千万元人民币。现在问题来了,那五千万为什么要偷偷摸摸拿?怕啥?还有,拿下六千万元以后,这哥们儿只在片场演了……4天。”
为此,范冰冰工作室在沉寂两天后于今天下午发布声明:称崔永元微博中所称“4天6000万酬劳已构成诽谤”,而且微博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已破坏商业规则,已委托相关事务所取证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主题法律责任的权利!
假如这个合同是真的,那么这个合同是什么时候的?如果是拍摄《手机》时候的,那么范冰冰和冯小刚剧组就涉嫌偷税漏税,而且涉嫌刑事犯罪,刘晓庆当年因为偷税和漏税而入狱的前车之鉴,难道他们不害怕吗?
再者他人的合同文件,属于保密文件。崔永元是通过什么途径弄到手,并大大咧咧的公布出来,并且你还不是合同中的甲方或者是乙方,合同的真实性有点疑问,并且对“小崔”的法律意识表示担忧。
明星也是人,挣钱也没错,挣的比别人多,只要不违法也没有什么。所以,单纯对明星搞人身攻击,我们肯定要反对。但如果爆潜规则、说的相关违法比如偷税等,如果是实情,还是要给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