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真离婚案 李富真任佑宰离婚案二审判决一审无效
中韩人力网-韩企资讯: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家庭法庭20日在三星家族的长女、新罗酒店社长李富真和其夫三星电气公司常务顾问任佑宰离婚案二审中裁决,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没有审判管辖权,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此案移交给首尔家庭法院。
中韩人力网获悉, 审判管辖权问题由任佑宰方面今年7月首次提出。任佑宰方面称一审违反了《家事诉讼法》的管辖权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家事诉讼法》第22条第一项规定,离婚诉讼应在夫妇一起居住的地方管辖法院进行审理,第二项规定若在夫妇最后共同居住地至少还有一人居住,应在该地管辖法院进行审理,第三项规定若两人都迁址,应在被告居住地管辖法院进行审理。
任佑宰和李富真结婚后在首尔居住,离婚后任佑宰的住所迁至城南,李富真住所登记为首尔。因此,任佑宰主张根据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应由首尔家庭法院进行审理。据中韩人力网消息,李富真方面则表示,因无法证明第一项和第二项中规定的内容,应按第三项规定向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提交诉状,所以未违反管辖权规定。
当天任佑宰辩护人对裁决结果表示满意,但李富真辩护人对此表示遗憾。
李富真于2014年向法院申请离婚,经两次调解无果打起官司。水原地法城南分院家事第二庭经一年多的审理,于今年1月14日判决原告李富真与被告离婚,任佑宰不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