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的概率有多大? 剖析其 原因及预防措施
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子宫内发生的结构或染色体异常。胎儿畸形约占活产儿的3%。全世界每年大约有500万出生缺陷婴儿出生,平均每5~6分钟就有一个,85%以上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我国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120万,占我国出生人口总数的4%~6%。严重的畸形可导致胎儿/新生儿死亡或严重残疾。
畸形儿发生的原因
通常是在胚胎发育阶段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使细胞染色体发生畸变,或有害物质抑制细胞的有丝分裂,妨碍了胎儿器官的正常分化与发育而产生畸形。因为胚胎细胞的生物合成很活跃,细胞分化、生长发育均先于这种快速分化增殖的细胞本身,所以就比较脆弱,再加以胚胎对毒物的分解代谢和排泄很不完善,极易受到有害因素的损害以致引起畸形。
常见的致畸因素包括微生物(如病毒)、药物和某些化学制剂、某些金属和放射性物质等。有资料表明,在致命因素中,药物约占1.5%,物理化学物质占1%;病毒及妊期疾病占1—3%,原因迄今末查明者占65%。值得注意的是,约20的致畸因素来源于父母的遗传性疾病而不是外环境的致畸因素。
畸形的类型取决于致畸因素的种类及其作用时期。例如风疹病毒主要导致白内障、耳聋和心脏畸形,而先天性巨细胞病毒主要损害中抠神经系统产生小头畸形或脑积水。至于致畸因素的作用时期在往在怀孕早期(头三个月),因为此时器官分化发育迅速,对外界致畸因素最敏感。当然不同的器官系统还有相应的致畸敏感期,例如神经系统为受精后15~77天,脑为受精后20~40天,眼为受精后24~39天,四肢为受精后24~46天,外生殖器为受精后36~98天等。受精后8周胚胎完成了除神经系统和生殖器官以外的器官的分化进入胎儿期,对外界致畸因素的敏感性相对降低。到孕后12周,外界致畸因素的影响就更小一些。
怎样避免生育畸形儿
外因主要来自环境影响。孕早期过量接受放射性物质有可能导致畸形儿的产生,因此孕早期尽可能不做腹部X线透视或摄片,否则有引起先天性心脏缺陷、小头畸形、死胎等危险。同时,孕早期应用雌激素、雄激素及孕激素,可引起胎儿性别的变化及其他畸形。孕妇连续用链霉素可致新生儿耳聋。此外,四环素、激素类的药物都有致畸的报道,所以妊娠期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不仅如此,准父母长期大量饮酒、吸烟,都有可能产生死胎、低体重儿、智力低下等情况。同时,孕妇病毒感染也是导致畸形儿的原因之一,常见的是孕早期母亲患流感、风疹、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等病毒感染,可使胎儿患小头畸形及脑积水、脑钙化等组织或器官畸形。
畸形儿产生的内因主要来自遗传因素,这是由来自父母亲的遗传物质的异常而造成的。人体内的遗传物质存在于细胞核内的染色体上。通常染色体是稳定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如放射线、药物、疾病,被污染的水、空气等),染色体的数目、结构可发生异常,而染色体上的一个或多个基因(决定遗传性状的功能单位)发生了突变,则可造成畸胎。
近亲结婚也易致畸。某些遗传性疾病,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且结合时,后代才明显发病。非近亲婚配时,两个相同致病基因互相遇合而引起发病的可能性较低,而近亲结婚的夫妇,由于他们的基因来自同一祖先,双方携带有相同致病基因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一般群体,子女中某些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就远远高于非近亲结婚者所生的孩子,因此近亲之间应禁止通婚。
要做好产前检查和遗传咨询;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孕妇,在怀孕4~6个月时,都应进行产前检查和遗传咨询,并进行相关的产前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