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的工作时间也应是八小时
缺乏有力的权益保障、长时间顶岗工作无报酬、意外受伤无赔偿、没有合同上当受骗,这样的侵权伤害在实习学生的求职生涯上很容易遇到。
眼下正是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现在仍在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时间应该是多少才合理呢?
【镜头】不久前,广州市劳动执法等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广州市萝岗区的子公司,雇用实习生1200多名,人数超过正式员工。学生们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加班100小时,加班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工资也远远低于正式员工,同时也没有社保等保障。
教育部、财政部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对实习生的权利义务作出过相关规定,如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 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在校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可以参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了解,部分地区已经做出积极探索,广东省2010年颁布《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并于当年3月起实施。《条例》规定,见习单位安排学生周实习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安排学生在需要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上顶岗实习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以及有其他影响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
有专家呼吁,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保护,现有的法规主要是针对职业学校的实习管理作出的规定,还缺少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