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金矿王成龙 关于印发《玲珑金矿中层领导干部测评考核规定》的通知
玲金政发[2008]58号关于印发《玲珑金矿中层领导干部测评考核规定》的通知各分矿、部门、车间及直属单位: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全矿中层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激励和约束,完善人事考核机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玲珑金矿中层领导干部测评考核规定》。
一、指导思想秉承集团公司“关怀、公平、忠诚、责任”核心价值观,按照“指标动不得、兑现不含糊”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工作准则,加强民主管理与群众监督。
在考核内容上,突出考核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效果、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民主测评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检查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干部聘任和年薪兑现及奖惩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成立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裴佃飞副组长:于万新侯学武张佃国成员:董加成马晓东冯天欣王成龙张福生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董加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测评考核对象全矿中层领导干部。四、测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测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四个方面(见附件)。
五、测评考核等级测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及以上)、称职(80分及以上)、基本称职(70分及以上)、不称职(70分以下)四个等级。六、测评考核方法按照分类测评考核评议的原则,在矿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每半年测评考核一次。
(一)测评考核办法1、对分矿班子成员的测评考核矿级领导的测评考核分值占50%;总矿部门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分矿部门经理、助理、分矿车间主任、副主任、被测评考核人员的测评考核分值占30%;职工代表(单位总人数的5%,职工代表不足10人的单位按10人计算)的测评考核分值占20%。
2、对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含工程公司和实业发展公司)的测评考核矿级领导的测评考核分值占50%;总矿部门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被测评考核人员的测评考核分值占30%;职工代表(单位总人数的5%,职工代表不足10人的单位按10人计算)的测评考核分值占20%。
3、对总矿部门经理、助理(含保卫部中队长)、主任工程师的测评考核矿级领导的测评考核分值占50%;分矿、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被测评考核人员的测评考核分值占30%;职工代表(单位总人数的5%,职工代表不足10人的单位按10人计算)的测评考核分值占20%。
4、对车间班子成员的测评考核矿级领导、分矿领导的测评考核分值占50%;总矿部门经理、分矿部门经理、助理、被测评考核人员的测评考核分值占30%;职工代表(单位总人数的5%,职工代表不足10人的单位按10人计算)的测评考核分值占20%。
5、对分矿部门经理、助理的测评考核矿级领导、分矿领导的测评考核分值占50%;总矿部门经理、车间班子成员、被测评考核人员的测评考核分值占30%;职工代表(单位总人数的5%,职工代表不足10人的单位按10人计算)的测评考核分值占20%。
(二)测评得分测评考核综合得分=(上半年测评考核得分 下半年测评考核得分)÷2。测评考核半年得分=矿(分矿)领导平均测评考核得分×50% 参加测评考核的领导干部及被测评考核人员的平均测评考核得分×30% 职工代表平均测评考核得分×20%。
七、考核奖惩测评考核结果与被测评人员年薪兑现、奖惩以及聘任挂钩。1、测评考核结果为“优秀”者,除按任期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全额兑现年薪外,一次性奖励兑现年薪额的10%;2、测评考核结果为“称职”者,按任期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全额兑现年薪;3、测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按任期目标责任书考核年薪的95%兑现年薪;4、测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按任期目标责任书考核年薪的90%兑现年薪,并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连续两个年度测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予以辞聘;八、测评考核要求1、所有参加测评考核人员在打分时既要注重被测评人的工作表现,更要了解其工作业绩和成效,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2、对测评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和征求全矿干部、职工意见。3、测评考核工作要讲求实效,通过测评考核,促使被测评人员看到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以利于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九、本测评考核办法由测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玲珑金矿中层领导干部测评考核标准二00八年七月四日主题词:文秘工作考核规定通知校对:臧明谦共印:30份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玲珑金矿综合部2008年7月4日印发 附件玲珑金矿中层领导干部测评考核标准测评考核项目测评考核内容测评分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民主作风坚持原则、团结协作等12-20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政务公开等12-20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决策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等18-30工作效率工作创新、履行职责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