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畏老婆 浙江“黑老大”张畏被判处死刑

2017-12-0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早报讯"首犯张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昨天下午,一长溜儿站在宁波市中级法院法庭被告席前的张畏及其31个大小党羽(本报于去年12月19日<温岭"黑帮巨案"庭审直击>曾作特别报道),再也没有了昔日那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耷拉着脑袋听着审判长的宣判.作为我省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现年34岁的张畏

早报讯“首犯张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昨天下午,一长溜儿站在宁波市中级法院法庭被告席前的张畏及其31个大小党羽(本报于去年12月19日《温岭“黑帮巨案”庭审直击》曾作特别报道),再也没有了昔日那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耷拉着脑袋听着审判长的宣判。

作为我省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现年34岁的张畏为首的这一温岭“黑帮”在被执法部门侦破后,在国内引起罕见的轰动,并被称为“一个标准黑社会样本”。目前,已查处的涉案人员多达184人,其中党政机关干部42人,司法机关干部15人,金融机构干部10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1995年以来,张畏等人就公然藐视法纪,结伙进行寻衅滋事等流氓犯罪活动。

法院认定,张畏一伙人在温岭等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生活秩序,共作案50余起:张畏直接指使组织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纠集其犯罪组织成员以胁迫手段拘禁他人,指使组织成员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张畏采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欺骗方法,成立了浙江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共10笔,达8400余万元。

与张畏一起被判处死刑的党羽,还有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活动、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郭海华。主犯姚建军、张亮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人均判有期徒刑。

长达120页5万余字的判决书,在3个法官轮流宣读下,花了约2个小时才读完。(通讯员应启明曾祥生本报记者朱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