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李怀亮冤案 河南农民坐12年冤狱案始末 死者家属不服认为认罪就是凶手(图)
前天,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无罪判决,让被羁押12年的李怀亮重获自由。就在平顶山中院向当地媒体表示,此案彰显了人民法院"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之时,被害人郭小红(化名)全家却身处痛苦之中。
杜玉花哭着说,女儿的公道谁来还!
前天,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无罪判决,让被羁押12年的李怀亮重获自由。就在平顶山中院向当地媒体表示,此案彰显了人民法院"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之时,被害人郭小红(化名)全家却身处痛苦之中。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湾李村郭小红的家中,其母杜玉花擦拭着泪,反复说着,"谁来还我闺女公道!"
□回应热议
严惩凶手不是做保证
2004年5月,杜玉花夫妇在一张"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签纸上,签字画押,向平顶山中院承诺,如果平顶山中院作为一审法院,对李怀亮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他们就绝不上访。
有人认为"死刑保证书"是法院和原告家属达成"死刑约定"。杜玉花对此表示,年仅13岁的女儿遇害,一审法院仅判李怀亮15年,太轻了。"叶县法院的王法官告诉我们,基层法院最多就只能判15年,多一天也不能判。"杜玉花的丈夫郭松章说。
夫妻俩认为是李怀亮家托了人,才让这件本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故意杀人案下放基层法院。为了给女儿讨公道,他们才走上上访路。"那叫啥死刑保证书,我们要求法院去严惩凶手,这是我们的权利,对判决不满上访也是我们的权利,任何一个家庭失去了女儿,哪个父母不会要求严惩凶手!我们有什么罪过!"杜玉花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