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书法 王利民:一本书的民法哲学(图)
2007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教授的《论人的私法地位——从一个制度的分析》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七年之后,出版社决定再版(更名《人的私法地位》,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规划出版图书)。再版后的专著在内容上呈现了怎样的变化,融入了作者怎样的思考……带着诸多问题,日前记者对王利民做了专访。
记者:《论人的私法地位——从一个制度的分析》一书,从一版到再版经历了七年的时间。再版后是否增加了一些内容。
王利民:原版还是有许多不足,借这次再版,我对原稿进行了全面修改和调整,其中既涉及文字和观点,也涉及内容和结构。再版以后增添了两章新内容,也有不少内容被删除了,再版之后更加突出了民法哲学的内容和特点。
七年时间,我也有一些新的社会思考,这次再版,融入了七年时间的一些学术积累,特别是老百姓关心的、读者感兴趣的、社会需要回答的,我在自己的民法哲学思考中都体现出来了,再版的时候也增加了这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