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一个月两次陷版权风波背后折射版权管理混乱现状
迪玛希、张杰均因为歌曲版权问题,上了“热搜”。业内人士称,这背后折射国内音乐版权管理混乱。
红网娱乐早前报道:高晓松指张杰翻唱《默》侵权:湖南台已致歉
红网长沙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磊 沈参 实习生曾琪)《我是歌手》改名《歌手》后话题多多。一个月内,这档节目两次因为歌曲版权上了热搜。迪玛希翻唱《Opera2》引来维塔斯的抗议和律师函;张杰翻唱《默》,被高晓松挂上了微博。
如果算上第一季,羽·泉演唱《烛光里的妈妈》引来词作者李春利的律师函,这已经是三次口舌官司了。
歌唱节目还会引来官司,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现象
不买版权就唱的事比比皆是
“进口小哥哥”迪玛希无疑是本届《歌手》最惊艳的发现之一。不过,在他完美演绎俄罗斯歌手维塔斯的《Opera2》后,引发了原唱的抗议。维塔斯及其团队向湖南卫视寄来了一纸律师函,对迪玛希在无授权情况下改编并演唱的行为表示抗议。
2月18日播出的《歌手》中,张杰翻唱了那英的《默》。19日上午,高晓松微博质疑节目组侵权。高晓松称这首歌的词曲版权在他手上,主办方没来申请过授权。2月19日下午,高晓松再次转发微博,透露进展,“湖南台已打来电话道歉并补办授权手续,张杰加油!”
被音乐版权所有者“送上热搜”并不是个案。汪峰发文警告旭日阳刚,不允许他们再演唱《春天里》。张磊把马頔《南山南》唱成了当年的金曲,也引来原唱者的各种不满和嘲讽。
电视台
版权管理混乱,他们也难办?
是节目组版权意识不够,还是另有原因?
记者试图联系《歌手》节目组寻找答案,但节目组方面表示不予回应。记者随后联系了一位曾参与过音乐类节目制作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说,国内音乐版权管理比较混乱,这让电视台也很难办。
这位工作人员称,“国内的音乐版权,有的是音著协管,没有加入音著协的,版权又属于词曲作者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渠道,让沟通成本加大。“一个节目下来可能要唱很多首歌,如果一首首去联系海量的唱片公司,中间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很多,有时候还联系不上,这中间的沟通时间成本太高了。”所以不少电视台采用的方式是跟音著协联系,“找音乐管理组织也就是音著协获得词曲作者的授权,合法使用音乐。”该工作人员透露,一般流程是,节目使用过的歌曲,会在音著协登记报备,“一年结束后会一次性支付费用,用于电视播出”。
记者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网站发现,2017年2月1日公布了一份《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付酬及维权诉讼情况公示》,里面登载了诸多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的付酬情况,也有不少电视台因为没有付酬被音著协诉讼侵权的记录。
没有加入音著协的音乐人,更多地只能靠自己维权。业内人舞美师表示,不少节目组采取的办法更多是被动应对,“我先唱,万一找上来了,我再补钱给你,或者是补授权。”在他看来,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选择,“现在版权概念太模糊了,你要去了解哪些归音著协管,哪些是独立的版权,这个成本太高。所以很多电视台在这方面属于被动机制,你如果找上来了,那我再付费,再给你申请授权。”
分析
版权意识不强有侥幸心理
甲帮乙唱红了歌曲,乙也会因此得到更多的演出机会,为何反而费力不讨好?这恰恰反映了国内对音乐版权的不了解和漠视。
资深音乐评论人王毅说各档音乐节目连续中招,原因很简单,“版权库太庞大,导演不精通于此。最重要还是本身版权意识不强,怀有侥幸心理。”
版权费用如何计算?王毅介绍,综艺节目购买音乐版权,费用大概是几万元不等;网剧之类的版权费在十万以上,院线电影,价格会高很多,具体计算方式通常“根据广告销售,发行量推算”。如果侵权,拿一场商演为例,赔偿可能仅仅就是三千多块钱。“具体的赔偿方式,要根据各种播出平台广告收益、收视率、流量来计算,靠律师取证。规律就是影响力越大,利益越明显,获赔的费用就越高。”
王毅同时也指出,在国外这种情况会少很多,“国外很重视版权保护,赔偿非常高,公司、个人的信用度也会大为受损,他们的判决执行机制也更加健全。”(张磊 沈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