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刘学军 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选送:刘学军
刘学军,男,1958年8月出生,群众,北京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退休职工。
2008年2月7日19点20分许,刘学军忽然听到门外有动静,以为有人来访,便打开房门,却发现楼道内有烟,刘学军便顺烟找寻,发现烟从1603室出来的,并听到屋里有人喊:“着火了”。刘学军用力将门撞开后,先后有两个女孩从屋里跑出来,他又进屋将另一个女孩救出来。
几个女孩出来后说屋内还有人,刘学军迅即用毛巾捂着嘴进屋找人但未果,跑出来后,刘学军先让邻居拨打119报警,而后又与赶来的警官杨某一起端水灭火,并切断了电源和关闭了燃气阀门。随后,消防队员赶来后及时将火扑灭。
2008年2月17日11点许,回家途中的刘学军,突然发现小区的一个垃圾箱旁的草和杂物被放鞭炮的火星点燃了,在起火点不远处就停放有汽车,火势越来越大。刘学军立即过去用沙土灭火,并喊旁边的人用车载灭火器救火,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扑救,火被扑灭,避免了一起因燃放鞭炮起火引发重大事故的发生。
2008年4月19日8时许,散步后坐在清华大学和平园北侧河边看书的刘某,因久坐猛然起来突然昏倒,掉入河中。准备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的刘学军恰逢途经此地,发现此情形后,丢下自行车,跑到河边,一头扎入水中,抓住刘某游向岸边,后在附近工地工人的帮助下,将刘某救上岸。刘学军跳水时头部撞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刘学军同志常年坚持为困难和受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一年之中多次见义勇为,展现出了一名热心公益事业同志的优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