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亮绵阳法院 涪城区法院审结绵阳市首例偷越边境罪刑事案件

2017-07-1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四川新闻网绵阳3月22日讯(袁亮 记者 岳斌)3月20日下午,本网记者从绵阳涪城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绵阳市第一起偷越边境案件,被告人冯某犯偷越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09年初, 被告人冯某在香港认识马来西亚籍男友,因其被深圳罗湖海关列为不准出境人员,为达到与男友见面目的,冯某决定冒用其姐冯冰(化名)的身份信息,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在面对办证警官质疑时,冯某谎称自己做过面部整形手术,随即又回到其原籍盐亭县某村委会开出了与其姐系同一人的虚假证明,骗过办证警官,

四川新闻网绵阳3月22日讯(袁亮 记者 岳斌)3月20日下午,本网记者从绵阳涪城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绵阳市第一起偷越边境案件,被告人冯某犯偷越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年初, 被告人冯某在香港认识马来西亚籍男友,因其被深圳罗湖海关列为不准出境人员,为达到与男友见面目的,冯某决定冒用其姐冯冰(化名)的身份信息,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在面对办证警官质疑时,冯某谎称自己做过面部整形手术,随即又回到其原籍盐亭县某村委会开出了与其姐系同一人的虚假证明,骗过办证警官,办理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2009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冯某持冒名办理的证照非法出入境22次,其中香港20次、澳门2次。

2012年1月,绵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清查公民个人问题证照中,发现被告人冯某冒名其姐冯某某骗领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后发现冯某涉嫌偷越边境罪,决定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立案侦办。

2013年10月14日,被告人冯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回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涪城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边境管理法规,偷越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偷越边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