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改委廖小波疯狂受贿3000多万:帮人办大事拿钱是应该的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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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调查发现,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

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调查发现,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通过钻高速公路等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的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

自称帮人办大事不是白拿钱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价值3221.5万元人民币、40.55万港元和34万美元。

"廖小波的贪欲达到疯狂地步。"广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梁毅说。据介绍,无论企业老板送的现金还是银行卡、购物卡、高尔夫卡、名表,廖小波无论大小来者不拒。在其家里的一个柜子中,办案人员发现装满了全新的iPhone、iPad等电子产品。

办案人员查明,廖小波的受贿方式多种多样,或通过银行转账,或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是赤裸裸地收现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现金超过百万元。除了买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贿款存进银行,更多的则堆在家中。办案人员从他家里搜出数百万现金,墙角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上落满了灰尘。

廖小波称,给企业和个人办事,办的都是大事、好事,他们得到的利益少则几十万,多则几十亿元。他们送的礼品礼金仅是利益极少的一点,"而我为此付出了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辛劳,不是白拿钱。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

"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资历深、人脉广、关系硬、本事大。别人拿不到的项目,我能拿到;别人争取不到的资金,我能争取到;别人办不成的事情,我能办成,感谢费是完全应该的。"廖小波在自述材料中说。

受贿多数与审批寻租相关

廖小波的受贿多数与"审批寻租"相关。

2007年,广西交通厅与马来西亚MTD公司签订了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BOT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由于项目审批手续繁多,MTD公司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求廖小波帮助跑审批、协助征地拆迁等事宜。公司负责人杨旭多次给廖小波送款物共计483万元人民币、31万美元、名表一块,公司总经理黄吉港给廖小波送款物共计1040万元。

廖小波称,大的高速公路项目从启动到竣工,需要审批的事项在部委方面有几十项,在广西区内有几百项,其中最重要、最艰难的是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文。核准项目需要十多个前置条件,每个都是一道行政审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委的批文。国家发改委收到这些批文后,才启动行政审批程序。

廖小波说,这些部门如果对接不好,就会耽误时间,甚至无法通过审批。他通过跑关系,拿到阳鹿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文仅用了一年时间,比同类项目快了两三年。

除了帮助企业跑部委拉关系外,廖小波长期任领导职务的交通和发改部门,都是项目和资金密集的部门,他通过介绍项目、疏通关系,疯狂地用各种渠道将手中的审批权力"变现"。

在廖小波的受贿金额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单笔金额少、次数多、时间长、累计量大的礼金收入。廖小波交代,广西每年的交通投资计划达1000多亿元,项目多、审批多,求助的人就多。而且,一些项目不确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审批,也可不审批。这都给了他较大的审批寻租空间。

以金钱弥补仕途上的失落

廖小波本是一名学者型官员,能力突出,熟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作,还在几所交通大学兼任客座研究员和客座教授。对于廖小波走向贪腐之路,梁毅分析,成因比较复杂,但关键节点是2008年从交通厅副厅长升迁为厅长的希望落空后,就开始以金钱来弥补仕途上的失落。

廖小波对于其在交通厅的政绩十分骄傲。他在自述材料中称,可以这么说,广西建成和在建的每一条高速公路,每一个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每一条内河航道,每一个机场,每一条城市地铁和部分铁路,都是他亲自审批或者跑北京协助审批的。

然而,仕途并没有按廖小波想象的轨道前进。2008年10月,组织安排廖小波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怀有情绪的他明确表示"不去",后经组织部门主要领导谈话才勉强赴任。从此,廖小波的心态发生明显变化:"我认为工作不顺,仕途受阻,可以另辟蹊径,干点其他的事。"

2009年,廖小波调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这时,杨旭和黄吉港找上门来,他们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