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年度法治人物 芗城法院黄志丽法官荣获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东南网漳州12月4日讯(本网记者 苏益纯 通讯员 彭满荣) 2016年12月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落下帷幕。根据“年度法治人物推选委员会”的推选结果,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正式揭晓。记录2016年法治中国铿锵前行的脚步,见证2016年依法治国的伟大成就,他们用行动书写宪法的精神,传递法治的力量。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民一庭副庭长 黄志丽荣获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黄志丽法官等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是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努力奋斗的典型代表,“微观之中折射宏观,小事背后看见转变”,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宪法的精神,他们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呈现了法治的力量。
黄志丽,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项使命,一份追求,一种习惯,一个底线,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信任法官、信赖法院,先后被授予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八闽楷模”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