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鹏飞之子姬红军现任】姬鹏飞之子姬红军 开国将领的子女现在多数过平民生活
到底姬鹏飞之子姬红军现在是做什么的呢?其实姬鹏飞之子姬红军就是姬胜德,姬红军这条名字只不过是秦卫江砸店事件用的别名。以下是姬胜德(姬红军)的个人简介,据说他已经被判死刑了,我们来了解一下啊:
姬胜德,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中共元老姬鹏飞之子,官至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副部长,少将军衔。1999年,因涉及厦门远华走私案和出卖军事情报谋取暴利两千多万,检方控以受贿罪、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罪等多项罪名之理由被拘捕,解放军军事法庭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姬胜德在上诉后,高层认为他在后期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还赃款,并主动揭发其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有立功表现。2002年终审判决将姬的刑罚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由于姬胜德患有严重心脏病,法院准许他保外就医,姬胜德被送到京郊一军队医院治疗。
人物经历
姬胜德,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中共元老姬鹏飞之子,官至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副部长,少将军衔。1995年姬胜德接任总参二部的部长职位。在1999年,由于被指牵扯远华特大走私案而被调离部长一职,被调到军事学院下面的一个部制定军事条例,当副部长,实际上是降了半级,随后不久就被正式逮捕。
2001年在军事法庭接受审讯。在不公开的庭审中,姬胜德被控以受贿罪、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件回顾
1998年初,姬胜德曾临时主持过情报部工作,后在审核中发现其生活腐化糜烂,常和不正经的人往来等,所以军衔一直是少将,也一直是副部长。
1999年3月中旬,姬胜德在珠海接获通知,让他赶回北京玉泉山参加军委扩大会议。姬胜德赶到会场一看,发现气氛不对劲,无人跟他打招呼。只有迟浩田对他说:‘你的业务很忙,该休息休息了。’姬胜德一听,立即发了呆。迟浩田接著宣布: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核准,中纪委、军纪委决定:自即日起留点审查(即隔离审查)。
姬胜德在留点审查期间,仅交侍了曾奸污女青年、收受过赖昌星、中资港商的金钱等问题。他在此期间,先后搞过多次绝食抗议和一系列的企图自杀。他曾用袜子做成绳子勒紧自己的喉咙自杀,用牙刷塞喉自杀,甚至在提审时突然冲向窗口要跳楼自杀。到了1999年6月,由军纪委书记周子玉、副总参谋长熊光楷代表军事检察院对姬胜德宣布:依法逮捕。姬胜德听了宣布,当即瘫倒在地。
1999年,因涉及厦门远华走私案和出卖军事情报谋取暴利两千多万,检方控以受贿罪、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罪等多项罪名之理由被拘捕,解放军军事法庭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姬胜德在上诉后,高层认为他在后期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还赃款,并主动揭发其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有立功表现。2002年终审判决将姬的刑罚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由于姬胜德患有严重心脏病,法院准许他保外就医,姬胜德被送到京郊一军队医院治疗。
三项罪行
1999年8月初,军事法庭开始对姬胜德案进行审理,认定姬胜德犯有三项罪行:
(一)收受犯罪集团人民币、美金、港币贿赂,折合共二千一百三十多万元人民币,其中有一千五百九十万元被他套汇成外币,在外国开设了私人账户;
(二)挪用、侵吞军事用途的资金九百七十五万,已挥霍和给家属在海外置业达九百万元人民币;
(三)长期隐瞒、欺骗组织其配偶加入外国国籍的事实,隐瞒本人和社会上、香港、外国组织的不正当关系,并透露、泄露了军方机密等。
这三项罪行中的任何一项都足以量判死刑。
我还感到,看老干部是不是廉洁,他们的子女状况便是一个准确的信号。
我60年代在十一学校上学,这里离各个军队大院很近,所以是一座典型的军队干部子弟学校。全班40多位学生,只有两个同学的父亲是大校,其他都是将军的子弟。
班里有叶帅的儿子叶选廉,还有五六位上将、大将的子弟。前几年我们聚会了一次,年近50岁的人想起儿时的生活不禁唏嘘。那时候是那么单纯,对未来的憧憬是那么美好。岁月让我们经历了那么多连做梦都不会想到的事情。
如今我们已经变老了,但是真正能和父辈业绩相媲美的几乎没有。连局级干部或企业老总,充其量只有五分之一。有个别的已经下岗或者做了传达室看门的,这就是严峻的现实。
2001年8月26日下午3时,陈毅之子陈小鲁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就“纪念陈毅同志诞辰一百周年”这个话题网友进行交流。(人民网)
我三哥陈人俊有次和陈毅元帅的儿子陈小鲁聚会,得知他也是一介平民,也是靠正当收入生活,开的是已经很旧的普桑,但他感到很踏实。
我们与海军上将王宏坤的儿子王新中也很熟,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打拼,开了一家公司,业绩不错。用他的话来说:“这个公司没有用过老爷子的一点权力,老爷子也帮不上忙。”
王宏坤(1909-1993) 原名王宏春。1909年1月22日生于湖北麻城。1927年11月,作为义勇队员曾参加黄麻起义。1929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在鄂豫皖红十一军三十一师当战士、班长。
1931年起在红四军十师任连长、营长、团长。1933年3月任红十师师长,同年7月任红四军军长。1935年7月任红四方面军副参谋长,同年冬红四方面军进入川康地区后,组成川康省军事部,任指挥长。1936年3月复任红四军军长,后为军政委。率部参加过鄂豫皖和川陕革命根据地历次反“围剿”、反“围攻”以及长征中许多重要战役、战斗。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三八五旅旅长。1938年12月任冀南军区副司令员。1942年12月任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参与领导冀南平原的游击战争。在百团大战中,曾率部参加正太、平汉铁路破击战。解放战争初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二副司令员,兼第六纵队司令员。1947年9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十纵队司令员,配合了大别山区的反“围攻”斗争。1948年7月参与指挥襄樊战役。
1949年5月任湖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0年5月任海军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6年3月任海军第二政委。是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1977年被免去(后被撤销)海军第二政委职务。1988年7月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