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单锦炎 [环保]铁腕治污再升级 浙江打造监管执法最严省份
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发文对浙江省环境执法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通报表扬中,将浙江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典型做法归纳为6个方面:突出压力传导,倒逼监管责任落实;突出先行先试,压实各方监管责任;突出机制建设,打造全程监管链条;强化高压严管,推动企业自觉守法;强化行刑衔接,放大案件警示作用;强化多元支撑,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浙江省近年来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致力于打造环境监管执法最严省份。
据了解,2014年,浙江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916件,行政罚款4.73亿元。2015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513件,处罚款4.63亿元。2016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077件,罚款5.99亿元。
■ 高压严打,增强环境执法威慑力 ■
浙江环境执法究竟有多严?不妨从台州临海市看起——
临海市人民法院近日判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主案犯鲁某是一名两次犯污染环境罪获刑的“累犯”。首次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的他联合其余5人,擅自在临海市白水洋镇下林村开办了一个皮革加工点,并在厂内的温水处理池底部私设了一条长约两公里的暗管。
2016年7月14日,鲁某雇用两名小工,在明知没有污水处理设备的前提下,进行“洗牛皮”加工,将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至厂外渗坑。仅开工一天,就于次日被临海市环保部门现场查处。因鲁某二次犯案,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鲁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从严查处,这家企业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
2016年,浙江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计罚案件79件,查封、扣押案件1325件,限产、停产案件34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9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7件,案件总数全国保持领先,执法刚性进一步显现。
去年8月,浙江出台《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如有13类环境违法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限制。4月11日,浙江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26家企业登上环保“黑榜”。
浙江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总队长单锦炎表示,前不久,浙江又在全国率先制定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认定标准,再次为环境监管加重砝码。他认为,抓大案要案相当于先啃硬骨头,只有先难后易,才能在面上造成震动,形成威慑。
2013年~2016年,浙江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903件,行政拘留2114人、刑事拘留3553人,查处了新安化工、金帆达非法倾倒废液等一批大案要案,打击力度居全国首位,惩治了一大批恶意排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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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致函表扬强化督查第一轮次优秀团队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致函表扬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派出的执法人员。
环境保护部在表扬信中指出: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刘雄伟等8位同志在参加第一轮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丰富的环境执法经验、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投入到督查工作中,主动加班加点,采取突击检查、夜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环境督查,发现并推动地方查处了一批涉嫌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在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重大环境问题上表现突出。
环境保护部根据各个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派出的环境执法人员在第一轮次的28个督查组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督查组紧密围绕“散乱污”企业集群、“高架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等工作重点,“比、学、赶、帮、超”,继续保持强化督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打好攻坚战,全力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